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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革命烈士——刘鸣銮
发布时间:2023-02-07    来源: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地方史志研究中心)   点击数:


刘鸣銮(1902~1928) 字金坡,号元之。苏村镇门家庵子村人,出生于地主家庭。17岁高小毕业,18岁考入山东省立第五中学,1924年考入上海大学。1925年在上海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五卅”运动前后,他走上街头演说,声援工人运动。上海总工会成立后,他到总工会工作。1926年,到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习。

1927年5月,刘鸣銮参与讨伐反动军阀夏斗寅,战后被提升为班长。当时,汪精卫的嫡系分子王乐平(国民党中央委员)在武汉公开鼓吹反共,刘鸣銮只身潜入其住处将其抓获。7月15日,汪精卫叛变革命,大肆逮捕共产党员,刘鸣銮被列入黑名单。在党组织的安排下,他离开武汉,在九江会同武汉中央军政学校的左派学生臧克家冲出汪派分子的包围圈,经南京、上海,3月底到达青岛,与党组织接上了关系。10月底,他回到家乡,带着中共山东省执委书记邓恩铭署名秦杨的亲笔信,与沂水县的党组织接上了关系。在党组织的支持下,他在家乡成立民团,自任团副兼总教练。

1928年2月,鲁南土匪刘桂堂率众到沂水南部劫掠,逼近苏村。刘鸣銮将民团拉进邻村小杜家庄的土圩子,率众加固围墙,准备自卫。9日晚,土匪包围了小杜家庄。他安排团丁挂起马灯,严密防守。午夜时分,匪徒发动进攻,十几名匪徒登上围墙,两名团丁被打死。危急关头,他手提鬼头大刀,跃上围墙,砍死匪徒数名,将其击退。由于身体暴露,他被土匪击中数弹,倒在了血泊中,犹言:“一定要力守圩子,舍我生命,能救众生,我愿足矣!”后因流血过多,于10日牺牲,时年26岁。当地民众感其英勇,集资立刘鸣銮纪念碑。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刘鸣銮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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