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乡村生态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省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临沂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2021年完成全县2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按期完成上级确定的约束性目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控源截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整合,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
(二)清淤疏浚。对采取控源截污措施消除外源污染后仍存在黑臭的水体,开展内源治理。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科学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合理确定底泥处置方式和去向,安全处理处置底泥,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加强底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三)水体净化。对破损、垮塌的沟、塘、渠及时进行生态岸坡护理,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曝气方式,有效提升水体溶解氧水平和流动性。采取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投放滤食性鱼类和贝类等措施,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