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交警大队结合我县实际,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出行交通安全。
强化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管理。协同教育、交运部门,对正在运营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排查摸底,参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健全基础信息台账,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责令其停止接送学生。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接送学生车辆沿途私自揽客超员营运,对正在使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凡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整改;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凡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的,一律禁止驾驶接送学生车辆。
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对校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运行路线沿途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排查,补齐补全校园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禁行、禁停等标志和停车让行线、人行横道线等标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会同城管等部门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占道经营现象的整治、巡查与管理,同时加大校园周边道路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保障学生上放学道路通畅。
强化落实“护学岗”勤务制度。继续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加强警力配置,定人定点,于学校每日早、中、晚集中上学、放学时间提前到位,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引导学生安全横过道路,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切实保障校园师生交通安全。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讲座,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制作宣传栏、发放读本和折页以及利用校园广播播放节目等多种形式,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校园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督促驾驶人规范驾驶、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