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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四个坚持塑造“和谐执法”新形象
发布时间:2016-04-14    来源:   点击数:

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在文化市场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多渠道做好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多措并举塑造“和谐执法”新形象。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具体执法过程中,不机械地照搬法规条款,对经营业户的无意过失,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改正机会。充分尊重经营业户,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设身处地为他们想办法、解难题,创造和谐相处的文化市场环境,让执法对象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和执法的亲和力。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严肃查处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实施处罚之前,除了对违法者摆清证据和相关法律条文外,依法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三是坚持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文化市场经营业户座谈会等形式,对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业务培训,帮助经营者树立牢固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观念,让经营者从思想上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坚持沟通畅通。坚持“三公开”,即公开办公电话、公开信息互动平台、公开办公地址,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与经营业主关系,强调不是猫与鼠的关系,而是鱼和水的关系,只有经营业主依法依规经营、执法人员依法管理,沂南的文化市场才会大繁荣大发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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