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fj1/20260716-00001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规范招商引资投资协议公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答复 | ||
|
王晓刚代表、隋海波代表、陈忠文代表、李道香代表、张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投资协议公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公证服务工作与营商环境建设的关心和关注。针对建议中提及的相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逐项梳理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收费标准及企业负担相关问题 我县公证机构始终严格遵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司法厅公布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开展业务。针对招商引资投资协议标的额普遍较大、按通用计费标准核算费用偏高的情况,公证机构已专题研究专项支持举措,立足服务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出发点,将此类公证的收费下调至通用标准的十分之一,即按投资金额的万分之一计收。以标的额1000万元的投资协议为例,按此调整后标准收费仅为1000元,较通用标准降幅达90%;从目前已办理的招商项目来看,我县公证费用整体处于合理水平。同时,根据公证行业收费管理及巡查审计相关规范要求,公证服务收费需严格执行既定标准,此次针对招商项目的专项降费,已是公证机构主动担当、让利市场主体的务实举措。 关于公证服务的具体内容,合同类公证除核查协议主体资格、签章真实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外,还涵盖协议内容合法性审查、履约风险提示、歧义条款优化建议等专业法律服务。此前部分招商投资协议已根据公证机构的专业建议完成条款完善,经公证的协议具备法定优先证据效力,能够有效降低后续履约纠纷风险、保障协议双方合法权益,并非仅开展简单的形式性审查。 二、关于公证办理流程及效率相关问题 为匹配招商项目快落地、快推进的工作要求,我县公证机构已持续优化涉企公证办理机制,将法定15个工作日的出证时限压缩至当日受理、当日出证,最大限度缩减办理周期,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 优化涉企公证服务流程,探索推行线上办理、容缺受理等便民举措,持续提升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大局。 三、关于强制公证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公证活动始终遵循自愿申请的基本原则。我县公证机构办理的所有招商引资投资协议公证,均为协议双方自主提出申请后依规受理办理,公证部门从未设置强制公证要求,也未参与制定招商协议需强制公证的相关规定。针对建议中提及的招商协议公证前置相关要求,我们将主动与招商主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共同研究优化招商项目办理流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证工作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改进涉企公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保障。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39-3221309 沂南县司法局 2026年7月15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