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hbj1/20260810-00008 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8-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张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议的答复

赵凤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张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立足张庄镇产业发展、群众生活实际,充分考虑松山温泉康养小镇、多家食品加工企业投产运营产生大量生产废水,以及镇驻地社区、学校、卫生院生活污水处置需求,同时紧扣汶河、孙祖河作为市级水源保护地的水环境管控要求,提出规划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从源头解决污水处置难题,对统筹区域产业发展、严守水源地生态安全底线、提升区域环境承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张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属于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范畴。根据《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932号)职责划分: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支持建制镇污水设施建设,负责项目立项报批,统筹落实项目要素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制镇污水设施整体规划、建设实施、运维管理,提供全过程技术指导与行业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重点强化辖区工业废水、固体废物排放管控,督促企业落实污水预处理措施,严防废水直排水源保护地。

如需推进该污水处理厂落地实施,需结合张庄镇产业布局、人口规模长远发展需求及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论证、确定项目选址,由属地统筹前期相关工作后向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立项,同步主动对接住建部门落实配套管网规划、建设标准等相关事宜。我局将立足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全程全力配合保障项目推进,从严管控辖区食品加工企业、集镇生活排污行为,守牢汶河、孙祖河水源地水环境安全。

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参与水源地保护与污水治理相关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批评和意见,共同建设我们美丽的绿色家园。

联系电话:0539-3221502。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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