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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570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8〕10号
成文日期 2018-02-23 发布日期 2018-02-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沂南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沂政发〔2018〕10号


2018年2月14日,省政府《关于沂南县2017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302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4.5715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大庄镇张家沟村、东升社区、孛栏村,总面积0.5171公顷,涉及大庄镇张家沟村、东升社区、孛栏村3个村土地。其中:张家沟村土地0.0769公顷(耕地0.0628公顷,交通用地0.002公顷,住宅用地0.0121公顷);东升社区土地0.0037公顷(耕地0.0037公顷);孛栏村土地0.4365公顷(耕地0.096公顷,交通用地0.3405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大庄镇苗家庄村,总面积1.6146公顷,涉及大庄镇苗家庄村土地(耕地1.508公顷,交通用地0.105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07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界湖街道新城三村,总面积0.3421公顷,涉及界湖街道新城三村土地(交通用地0.3421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于界湖街道城东社区,总面积0.3333公顷,涉及界湖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林地0.3104,交通用地0.0229公顷)。该地块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五:位于界湖街道新城三村、后胡家埠村、滨河村,总面积0.3333公顷,涉及界湖街道新城三村、后胡家埠村、滨河村3个村土地。其中:新城三村土地0.1919公顷(交通用地0.150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411公顷);后胡家埠村土地0.08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9公顷);滨河村土地0.052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524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大成庄村,总面积0.1003公顷,涉及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大成庄村2个村土地。其中:德胜社区土地0.0972公顷(耕地0.0972公顷);大成庄村土地0.0031公顷(耕地0.0031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于界湖街道德胜社区,总面积0.0345公顷,涉及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土地(耕地0.0345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于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大成庄村,总面积0.059公顷,涉及界湖街道德胜社区、大成庄村2个村土地。其中:德胜社区土地0.0193公顷(耕地0.0158公顷,交通用地0.0035公顷);大成庄村土地0.0397公顷(耕地0.0362公顷,交通用地0.0035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九:位于界湖街道枣林庄村,总面积0.9454公顷,涉及界湖街道枣林庄村土地(耕地0.8112公顷,其他土地0.1342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位于界湖街道大成庄村,总面积0.3187公顷,涉及界湖街道大成庄村土地(耕地0.2914公顷,其他土地0.0273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界湖街道枣林庄村,总面积0.3306公顷,涉及界湖街道枣林庄村土地(耕地0.259公顷,交通用地0.0179公顷,其他土地0.0537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界湖街道远里村、迎宾村,总面积0.4012公顷,涉及界湖街道远里村、迎宾村2个村土地。其中:远里村土地0.3417公顷(耕地0.340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08公顷);迎宾村土地0.0595公顷(耕地0.058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08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界湖街道枣林庄村,总面积0.6405公顷,涉及界湖街道枣林庄村土地(耕地0.634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0024公顷,住宅用地0.004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四:位于界湖街道东明生村,总面积1.0719公顷,涉及界湖街道东明生村土地(林地0.214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8578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五:位于铜井镇单家庄,总面积3.5139公顷,涉及铜井镇单家庄土地(耕地3.158公顷,交通用地0.0936公顷,其他土地0.2623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六:位于铜井镇银泉村,总面积0.42公顷,涉及铜井镇银泉村土地(耕地0.3604公顷,其他土地0.0596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十七:位于铜井镇山旺庄村,总面积0.0896公顷,涉及铜井镇山旺庄村土地(交通用地0.0896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八:位于铜井镇珠宝庄、新王西村,总面积0.5041公顷,涉及铜井镇珠宝庄、新王西村2个村土地。其中:新王西村土地0.4296公顷(耕地0.3064公顷,交通用地0.00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07公顷,其他土地0.1182公顷);珠宝庄土地0.0745公顷(耕地0.0745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九:位于铜井镇新王西村,总面积0.2304公顷,涉及铜井镇新王西村土地(耕地0.1643公顷,其他土地0.0661公顷)。该地块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二十:位于大庄镇河阳社区,总面积0.3708公顷,涉及大庄镇河阳社区土地(耕地0.3643公顷,交通用地0.0065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十一:位于大庄镇官庄社区,总面积1.3065公顷,涉及大庄镇官庄社区土地(耕地0.6613公顷,交通用地0.0305公顷,住宅用地0.6147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十二:位于大庄镇店子社区,总面积0.9749公顷,涉及大庄镇店子社区土地(耕地0.9548公顷,交通用地0.0201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十三:位于大庄镇河村社区,总面积0.1188公顷,涉及大庄镇河村社区土地(林地0.1188公顷)。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批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政府《关于沂南县2017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30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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