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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3-0000287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沂政发〔2015〕12号
成文日期 2015-03-18 发布日期 2015-03-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发〔201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根据《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和上级审计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适应审计“新常态”,努力实现审计全覆盖。围绕保障各项宏观政策措施落实和推动建立全面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审计范围,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推进政策落地、改革攻坚、民生保障和反腐倡廉,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审计目标

(一)推动宏观政策落实。跟踪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实、重点资金保障和简政放权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推进政策落实和不断完善。

(二)推进深化财政改革。结合新预算法和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要求,检查政府预算编制、预算审查、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方面改革推进情况,揭露问题和矛盾,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三)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通过检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以及审计专项资金设立、整合、使用绩效等情况,揭示部门单位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管理机制。

(四)促进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围绕部门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检查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参与分配专项资金、内部财务管理以及税收征管质量情况,揭示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和主管单位监管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部门单位依法行政。

(五)促进反腐倡廉建设。通过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查清事实和落实责任相结合,发挥审计的打击和震慑作用,规范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三、审计范围和项目安排

(一)审计的范围

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日。

(二)审计的单位、项目

按照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安排对县财政局、国土局等15个部门、单位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安排全县地税部门税收征管质量审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森林资源利用情况绩效审计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5个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四、审计内容

(一)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

一是摸清县本级全口径预算体系的建立情况。了解各类预算制度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掌握预决算编制的口径,对比分析各类预算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核实上报县人大的各类预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编制内容不完整、项目不细化等问题。重点审查社会保险基金、债务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政府性资金收支情况是否纳入向人大报告范围,有无政府性资金收支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问题。

二是审查各类预算统筹安排分配的科学性、合规性。按照支出功能科目掌握各类支出的投向和分配结果,审查预算批复和分配是否及时、到位,有无年底集中分配资金等问题;分析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计提手续费是否与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有无仍从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中单独安排的情况。对比分析各类预算分配的项目,检查有无交叉、重复安排资金,专项补助支持对象相同、项目内容基本类同,未按规定使用方向分配、调整变动多、预算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2.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情况

一是摸清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的进展情况,审查对“小、散、乱”、效用不明显、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是否及时取消,有无清理不及时、整合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审查整合后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专项资金设立的合理性;相关制度办法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项目申报和分配方式是否科学,有无分配标准不统一、项目确定随意性较大以及挤占挪用和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是审查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摸清绩效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绩效评价制度是否健全,评价办法是否科学合理,绩效评价工作是否规范有效;评价结果运用是否到位,是否与预算分配、资金整合、落实责任等进行有效衔接。

四是延伸审计一些参与专项资金分配的部门单位,摸清资金规模、结构、设置依据、政策目标、分配责任主体、分配依据、分配流程等基本情况,审查是否存在部门内部或跨部门交叉重复安排项目,以及分配不合规、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未能安全有效使用等问题。

3.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情况

一是收入预算是否做到应编尽编、应收尽收,有无政府性基金清缴不及时、截留、挪用等问题。

二是支出预算是否合理,有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偏离方向等问题。

三是资金使用绩效方面,重点审查是否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力度,有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交叉重复安排支出项目问题,有无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资金未拨付使用、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等问题。

四是结合当时制订政策的目的和背景,跟踪政策是否落实,有无政策未发挥效用或未适时调整等问题。

4.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摸清财政存量资金规模。重点审查核实截至2014年底县级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和其他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二是分析财政存量资金结构。重点审查核实结转年度超过1年的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及资金规模,连续结转2年及以上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及资金规模,连续2年及以上预算执行率未达到80%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累计结余规模。

三是逐项摸清财政资金沉淀的具体原因,并进行归类。既要考虑项目不符合实际需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等自身原因,也要考虑上级资金下达晚、资金支付审批链条长等管理因素。

四是揭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环节中的体制机制缺陷、管理漏洞和改革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会计基础工作监督管理情况

对县直部门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摸底,审查县财政局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职责履行情况,揭示县财政局会计基础工作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追究不力等问题。

6.上下联动数字化专题审计

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数字化专题审计部署要求,结合对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开展与省、市联动的数字化专题审计,审计结果分别在各级“两个报告”中予以反映,实现成果共享。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预算管理方面。关注政府向人大报告的预算内容是否完整、细化。重点审查沂南经济开发区预算是否纳入本级预算并向人大报告;政府预算上年结转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否完整向人大报告;公共财政预算是否明细到类级科目;是否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编入本级预算等。关注部门预算编报是否完整、批复是否到位、执行是否严格。

(2)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面。重点关注政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所有预算单位均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是否存在零余额账户大额提现、向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转款等脱离财政监管的问题;公务卡改革是否得到全面推进,重点关注政府公务卡的使用情况,是否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是否存在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财政专户是否均统一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有无违规开设和多头开设银行账户问题。

(3)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方面。重点关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是否存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通过中标企业与地税、工商等数据比对,查看是否存在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中标问题;关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情况。

(4)非税收入征管方面。重点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将已征收的非税收入按征缴程序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变更科目、坐收坐支等问题;延伸部分执收部门,审查有无应纳未纳预算、应征未征非税收入、截留挪用等问题;审查收费政策是否适时调整,有无应调整未调整、应取消未取消收费政策问题。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查债券资金预算安排及投向情况、债券资金拨付情况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

(6)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面。重点审查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向企业分配专项资金情况、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7)财政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情况。摸清财政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关注应使用未使用系统、系统各项功能使用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

(二)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根据省、市数字化分析情况,对县直部分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专题审计调查,推进改革政策落实、控制“三公”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审查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是否建立健全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公车购置运行、会议、培训等支出的内部管理制度;经费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对违反规定的问责机制;新制定的制度、办法、措施等是否得以从严、有效执行,有无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是审查“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活动有无公函、通知和审批手续,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向所属单位和企业转移、摊派费用情况;有无借其他名义将资金转入所属培训中心、宾馆、食堂等账户,用于会议、招待或福利等;有无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情况;有无超范围报销与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审查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有无未经批准公款出国(境)或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公务用车配备是否严格按编制和标准,是否存在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情况。

三是在核实201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基础上,与2013年各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公务活动经费人均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均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对各项支出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比例进行对比分析;对县直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效果进行综合分析。

2.下属学会、协会和企事业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审查县直部门单位下属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管理情况。下属社团组织的设立登记是否合规,社团机构、经费和人员是否独立,是否存在违规兼职、政社不分情况,是否存在借用行政机关的职能搭车收费情况。

二是审查县直部门单位下属经济实体经营管理情况。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将下属经济实体与机关脱钩,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利用财政资金违规投资开办经济实体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兼职取酬情况,是否存在向企业转嫁、摊派费用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假发票套取资金私存私放,或利用私存私放的资金请客、送礼、贪污私分、滥发奖金补贴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三)地税部门税收征管质量审计

以推动税收政策落实,促进地税系统严格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提高税收征收质效,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职能作用为主要目标,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执行情况

审查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情况,小微企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法定减免和政策性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起到了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作用,有无该减免未减免问题。检查地税收返还优惠政策情况,重点关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房地产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摸清采取先征后返、列收列支、代缴、财政奖励或补贴等方式兑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规模,评价税收返还政策执行效果,揭示税收返还不合理、导致产能过剩和阻碍经济转型升级等问题。

2.税收职责权限运行情况

审查地税部门是否按规定批复税款减免,税务稽查案件是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税收征管中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越权违规审批减免税款,或应处罚未处罚、应加收滞纳金未加收滞纳金等问题,有无利用税收职权输送利益、以权谋私等问题。审查地税部门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期限、预算科目、税率、级次入库各项税款、其他收入、滞纳金、罚款等,有无该征收未征收税款或征收“关系税”“人情税”等问题。审查地税等部门单位有无利用代开发票转引税款、利用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及为纳税企业虚开发票加大支出逃避交纳税款等违法违规问题。

3.开展税收占比真实性调查

摸清全县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情况,审查入库的税收收入是否真实,有无利用虚收空转税款虚增税收占比问题;审查入库的非税收入是否真实,有无非税收入不入库、坐收坐支非税收入或将非税收入以税收收入入库,人为调增税收收入占比问题。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为目标,组织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对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是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出台情况,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人均建设标准的合理性,未开工或未完工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已完工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情况等。

二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情况,以及价格与补偿、医保支付、药品采购机制改革进展情况。

三是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出台情况,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发挥情况,以及政府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和经营情况。

2.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棚户区改造安置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情况,以及以前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揭露和查处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森林资源利用情况绩效审计调查

摸清全县森林资源的总量及增长变化情况、布局情况和规划制定执行情况。关注森林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立情况和林业改革、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情况,造林绿化等项目的实施及效益情况。审查林业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

4.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在摸清小额贷款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信贷资产质量基础上,反映小额贷款公司在依法依规经营和信贷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审计调查小额贷款公司贯彻国家和省相关试点意见规定、信贷业务风险管控制度制定和执行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抽逃出资、虚报经营业绩、财务管理混乱、掩盖不良资产以及监管缺失等问题。评价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三农”情况,关注潜在风险隐患,查处和揭露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信贷投放领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

五、时间安排

(一)实施审计阶段

县审计局于3月上旬进点,4月下旬按照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4月底全面结束。

(二)汇总成果阶段

县审计局于4月30日开始汇总审计成果,5月20日前将预算执行审计相关资料报市审计局,5月底完成审计成果汇总工作,向县政府汇报,同时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初稿;6月上旬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初稿,向县人大财经委汇报,6月下旬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三)督促整改阶段

县审计局负责督促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于9月30日前提交整改情况、未整改问题原因、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整改原始材料等资料。10月20日前提交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各项审前准备。今年省审计厅将集中整合审计力量,利用大数据分析,筛选疑点,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实施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将在“两个报告”中反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审计方案要求,围绕审计确定的目标、内容和重点,认真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配合审计组做好审计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财务资料。

(二)整合审计成果,放大工作成效。要把握好各审计项目在实现审计总体目标中的作用,整体考虑问题查处、原因分析、绩效评价、提出建议等情况,更加注重审计情况的分析研究,更加注重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更加注重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好总体方案所列的相关内容,更好地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监督预算执行和审批财政预决算提供客观依据。要进一步强化整改督促工作,确保“两个报告”涉及的问题全部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维护财经秩序。对审计发现的私存私放、转嫁费用、侵吞骗取资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等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深入挖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案件。通过查处一批案件,形成震慑力量,维护财经秩序。要深入分析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犯罪案件线索的特点,找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中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标本兼治。


附件:1.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2.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单位(15个)

          3.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单位(6个)

          4.2014年度乡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单位(5个)


附件1


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 宁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音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沂南经济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王玉录 县财政局局长

杨恕森 县审计局局长

朱勇建 县国税局局长

徐国林 县地税局局长

苏友庆 县人民银行行长


附件2


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单位(15个)


县财政局 县地税局 县法院 县国土局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县卫计局 县农业局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县水保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房管局 县科技局 国库


附件3


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单位(6个)


沂南经济开发区 县一中 县二中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农信社


附件4


2014年度乡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单位(5个)


界湖街道 张庄镇 砖埠镇 蒲汪镇 铜井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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