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xfb/2019-0000010 公开目录 沂政发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发〔201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除县国资监管机构外,其他县直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县直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二)集中整合、优化配置。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

优势互补的原则,深入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三)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坚持稳中求进,合理把握工作进度,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四)依法操作、公开透明。坚持公开透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作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二、实施范围及监管方式

本方案提出的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县国资监管机构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县直单位对国有全资企业、国有全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一)对产权清晰、经营正常、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其国有产权直接划转到县国资监管机构,纳入统一监管。此类企业在产权划转后,县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重组整合或直接进行监管。对以“自然人名义出资”等产权关系不理顺的企业,在产权关系理顺后纳入统一监管。

(二)对具有事业和企业双重身份的单位、存在事企交叉重合对主管部门依存度大的企业、公司制改制未完成的企业,待改制完成,主管部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实现独立经营后,其国有产权划转到县国资监管机构,纳入统一监管。

(三)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扎口管理,不再纳入统一监管。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清理关闭、注销核算的意见,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后,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逐渐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

三、工作步骤

(一)进行动员部署(2019年5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开展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

(二)开展尽职调查(2019年6月底)。县国资监管机构同企业主管部门确定尽职调查的企业,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和人员底数等核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三)制定实施计划(2019年7月底前)。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县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按照“发展壮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制退出一批、破产清算一批”的思路,结合尽职调查和企业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监管方式,列出分类监管企业名单,逐户提出改革重组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四)推进改革重组(2019年8月底前)。分类改革重组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县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协调有关县直单位和企业做好国有产权划转、工商登记变更、有关管理关系移交等工作。县直有关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依据县政府批准的意见和财务审计报告依法按程序办理,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核销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此项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量大,必须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协力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推进统一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推进统一监管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列入统一监管范围的县属企业在产权划转及改革重组中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改革重组相关政策,由工商、税务、国土资源、人社等部门及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管理权限负责具体落实。县属企业长期实质性使用的县级行政事业性资产,依法按程序划转为企业资产,经评估后列入企业国家资本金;因非独立使用等特殊原因无法随同划转的,设置5年过渡期,由企业按原使用方式及条件继续使用。产权划转的县属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

(三)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2019年10月底之前,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我县要在2019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直单位及所属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如实报送有关资料,认真落实工作安排,及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隐瞒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抽逃、隐匿资金,不得擅自划拨、转移、出卖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对延误工作进度及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县直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确保平稳推进。县属企业在产权划转前,仍由原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县直单位及所属企业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期间企业平稳有序运行。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政策,认真答疑解惑,深入化解矛盾,做到职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经营业务不断。县属企业在产权划转前形成的与县直单位混岗使用的工作人员及信访稳定等问题,由原主管单位负责妥善解决。

(五)促进企业发展。实施统一监管后,县国资监管机构和县直单位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县属企业健康发展。县国资监管机构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关县直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继续做好政策指导、行业监管等管理服务工作。

(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实施统一监管过程中,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步调整和理顺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县属企业的领导班子管理和党组织关系。

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照本方案实施统一监管。


附件: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德士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组长:于广威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

成 员:陈忠文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洪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学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鞠怀亮 县委编办主任

刘富元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庄乾德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甘玉华 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玉录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寇廷禄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金沂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可进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从山 县交运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洪春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繁荣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立军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际新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传标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勇建 县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祥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县城乡规划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薛允刚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县住房保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武玉华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县文旅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玉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解国星同志、尹永来同志、刘文努同志、孙春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相关文章:
解读:《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南县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