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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2-0000604 公开目录 沂政办发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南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山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林办改字〔2018〕44号)要求,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承担的省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大胆探索推进集体林业发展的新路子新举措,创新突破制约集体林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着力解决集体林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深化集体林业改革的措施、办法,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提供实践依据。试验区试验力争用3年时间,重点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培育典型,总结试验成效。按照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相结合的原则,确立10 个以上发展林地经济等方面具有典型性、规范性和指导性的村、林业合作组织或林业龙头企业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引入试验示范内容,分析研究试验成效,及时总结经营、管理的创新发展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根据试验任务区分,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梳理试验任务的制约瓶颈,研究破解问题的措施办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坚持重点突破,统筹推进改革。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深化林业各项改革,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改革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激发改革动力。

(四)坚持先行先试,确保风险可控。综合改革试验区实行封闭运行,全过程有效监控。在不突破法律制度的前提下,鼓励先行先试,发挥探路子、做示范的作用,对涉及风险因素和敏感问题的改革试点,要确保风险可控。

三、试验区的主要内容

我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重点探索实践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鼓励林地流转,鼓励农民兴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大户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引导集体林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一是积极扶持林业大户。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的林业大户。支持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林业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等到农村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品种从事林业创业和开发,把分散经营引入林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轨道。二是规范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以现已创建和认定的12家省、市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为典型,继续鼓励和支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村能人、涉林企业等牵头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民主管理、强化财务制度、规范利益分配,保障社员合法权益。继续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三是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林业经营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公司+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与农户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二)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

积极鼓励林地流转,吸引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规模经营,以权抵押融资、破解资金难题,促进企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探索一条“工商促农、产业融合、协调发展、民企双赢”的现代林业发展新路子。结合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好集体林权股权量化工作。

1.积极探索解决林地规模化经营的有效渠道,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保护流转林地的稳定性,确保社会资本能够进的来、留的下、发展的好。

2.处理好社会资本进入林业初期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充分尊重农民自身意愿,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约定合同条款,确定双方共同认可的流转费用,不以牺牲农民生产主体地位和农民利益边缘化为代价。积极探索林地升值的共享办法,使农民能够得到企业发展壮大的“红利”,建立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3.对社会工商资本参与现代林业发展进行有效管控。一要严格准入,审核企业是否具有林业经营能力,经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是否有利于林业安全和生态保护,林地流转是否依法自愿,合同签订是否规范。二要跟踪监管,坚决纠正改变林地用途的违规行为,禁止林地资源的非林化。跟踪营林大户、企业等投资主体对林业经营项目的投资进度,防止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出现半拉子工程。三要搞好服务,搭建服务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加强人才培训,为社会资本发展现代林业保驾护航。

(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

探索三产融合发展,厚植林业资源优势,拉长林业发展链条,促进价值链提升,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多方共赢的有效渠道。

1.实施林产品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改变初级林产品销售模式,拉长产业链条,走林产品深加工路子,提高林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

2.拓展林业休闲功能,放大资源效益。鼓励营林主体依托生态资源优势,不断拓展新功能,将现代林业与休闲养生、乡村旅游、养老度假、观光采摘等有机结合,推动营林主体多极发展。

3.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多方共赢。营林主体通过与二三产业有机结合与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释放林业所蕴藏的丰富能量。通过社会资本融入林业发展,提高投资规模,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让群众通过林权出让、入股分红和就地就业等形式,增加林农收入。通过种植经济林、观光林等拓宽收入渠道,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发挥,林业的良性可持续循环发展。

四、任务安排

为采取有效措施,顺利推进我县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立足目标任务要求,重点围绕培育典型、放大效应、总结推广经验等重点,积极统筹、稳妥推进,从时间进度和工作环节上作出如下安排。

(一)2018年任务安排

1.明确时间限期。本次改革试验区任务时限为3年,从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下半年。

2.成立领导组织。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县直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实施试验区各项工作。

3.进行动员部署。方案上报省林业厅审批同意后,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具体安排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省林业厅在我县设立试验区的重要意义、试验区内容、目标任务。

4.外出考察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到林业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为下步开展工作提供借鉴。

5.筛选培育典型。安排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筛选一处发展有规模、工作有创新、经营有效益的林业合作组织或营林企业,作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典型,加大引导培育力度,加快发展壮大。并从中总结经验、推广经验,放大效应。

6.规范打造示范社。新建县级示范合作社8家;组织符合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参加省级、市级林业合作示范社的创建。

7.深化合作,打造示范园区。以马泉创意休闲园和竹泉森林旅游区、朱家林田园综合体、瓦河峪果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引导营林主体深化与山东果树研究所、青岛农业大学的战略合作,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研基地、培训基地和示范基地。重点打造朱家林田园综合体、马泉农业创意休闲园、竹泉旅游度假村、彩蒙山樱桃示范园、双信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红都苗木种植合作社、绿韵树莓种植专业合作社、恩收家庭农场、康惠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个示范园区。

8.深入调查研究。深入马泉创意休闲园、双信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绿韵树莓种植专业合作社调研,形成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壮大现代林业经营主体的调研材料,为县政府出台吸引社会资本发展现代林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政策,总结经验,提供参考。

(二)2019年任务安排

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加大林业示范社和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4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2个市级以上示范社和龙头企业。

2.评选公布出的8家县级示范合作社。力争争创2家市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

3.全程参与打造朱家林田园综合体(国家级28.7平方公里)和沂蒙泉乡田园综合体(3.5万亩)。

4.联合县农业主管部门,积极抓好新型职业林农培训,鼓励大学生、合作社管理人员、家庭农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参加职业经理人和职业林农培训,提高管理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林业培养新型人才队伍。

5.抓好社会资本、政府资金投入林业使用的监管和审核;做好林地流转中出现的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林地、侵害农民利益,林地权属不清的监管。

6.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绿色新兴产业,以“中国最美乡村”竹泉、常山庄为依托,进一步打造沂蒙山乡的“红+绿”特色文化,助推林业乡村振兴。

(三)2020年任务安排

1.继续开展省、市、县级林业合作示范社、家庭林场创建,示范带动全县林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打造4处农户与经营主体利益联结示范基地。

3.继续参与朱家林田园综合体和沂蒙泉乡田园综合体建设。

4.完善新型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引进推广林果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积极向外地学习,总结本地区创新做法,推广先进的林业经营发展模式。

5.形成一批在三项试验课题中取得成功经验的典型案例,形成经验材料,在全县面上推广。

6.建立健全试验区工作档案,搞好试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力争3年完成试验任务和成果验收,县政府成立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指导试验区开展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实施等工作。成立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小组,由林业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业改革试验有关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凡涉及改革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集体林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农业、水利、国土等部门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配合,予以协调,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法制办要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帮助;保险部门要积极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各镇街要根据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安排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指导。林业局作为该项工作的主抓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协调相关参与部门发挥好职能作用。林业局抽调专业骨干人员组成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组,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开展,确保全面完成试验任务。


附件:沂南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南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试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立忠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杨玉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张京峰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庄乾德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玉录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金沂 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光恕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范志光 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凡启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孟庆乐 县法制局副局长

刘向元 界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圣堂 依汶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贺洪雨 铜井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尹传亮 马牧池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卢绪光 岸堤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左潇河 双堠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田洪梓 孙祖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谷荣庆 张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胡发文 砖埠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顾振学 大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袁俊波 蒲汪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晓刚 苏村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秦 刚 湖头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张京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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