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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5-0000074 公开目录 沂政办发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乡村生态振兴沂南样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系统治理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综合治理,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深入开展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任务目标:2024年完成31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4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建立统一运维管理机制。

2.工作措施:

(1)坚持“一体规划、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分期分批”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2)强化资金保障。探索建立财政补贴、村级组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的资金投入分担机制。编制《2024年沂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治理资金支持。

(3)健全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职责,压实县阳都水务集团统一治理和运营的主体责任,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沂南模式”。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二)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清零”

1.任务目标: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管护,实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动态清零”。

2.工作措施:

(1)进一步排查黑臭水体,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控。

(2)对已完成整治的20处黑臭水体进行不定期巡查,及时开展水质监测,防止返黑返臭。

(3)组织开展污染源头解析,重点排查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养殖、种植业面源、家庭作坊等污染源,系统开展“三清一改”、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整治举措,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源头整治。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三)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任务目标:对两处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隔离防护标志设置进行规范提升,开展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

2.工作措施:

(1)加强保护区内警示标识、隔离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2)完成农村集中式水源地清理整治,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加强饮用水水源常规监测,完成水源地年度水质监测计划。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1.任务目标:镇街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

2.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基础设施配置管理。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垃圾桶、宣传栏、垃圾收集车等村内垃圾基础设施配置,加强对垃圾转运站的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漫溢。

(2)加强建筑垃圾向农村地区非法转移以及村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监管,确保村内无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3)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灵活、有序地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加快实现源头减量。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发挥公益性岗位等优势,强化村庄保洁、垃圾收运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五)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1.任务目标:全面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量,到2024年年底,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不断优化秸秆资源化利用结构。

2.工作措施:

(1)扎实推进秸秆精细化还田,科学合理的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等技术;有序发展秸秆“五料化”离田利用产业,提高秸秆离田利用比例,至少形成1项“五料化”离田利用技术模式。

(2)不断优化秸秆资源化利用结构,推广应用省农业主推技术目录中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规范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规程;大力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秸秆饲料化高值利用技术。

(3)开展数据抽样调查。规范开展抽样调查,加强数据核对,整体上做到作物产量、还田率等数据准确可靠,台账填报规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六)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任务目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100%,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80%以上,所有规模养殖场建立年度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在90%以上。

2.工作措施:

(1)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并通过畜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验收,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配套、核查率达到80%以上。

(2)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

(3)推进政府及畜牧、农业等部门引导下的农牧结合机制、农牧企业种养一体化机制、畜禽粪污集中处理机制。

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创新示范,提炼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

1.任务目标: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亮点、典型做法,得到上级认可;争取省级以上荣誉、会议或新闻媒体宣传推广。

2.工作措施:

(1)以乡村生态振兴重点任务推进为基础,各任务部门、各乡镇(街道)拟定一项工作亮点或选定一处先进典型,围绕亮点或典型重点打造,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材料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可采用文字表述、影像对比、图文并茂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剖析。

(2)提升信息质量,加强信息报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每月报送开展的特色工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经验成果,有效推进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并抽调相关部门部分业务骨干,专职负责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政策扶持,整合县域各级各部门政策资源,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支持,列支专项扶持资金,集中支持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的重点任务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导考核。健全完善调度督导和问题发现、交办、督办、问责等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工作专班运作机制,专人盯紧盯实任务推进,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持续跟进已完成的任务目标指标,巩固成果,对新发现和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强化考核和结果应用,提升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的分值,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评先树优;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是不作为的,给予追责问责处理。

(四)加大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深度挖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先模人物,开展评先树优,加强宣传推介,讲好沂南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好故事”,传播沂南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好声音”,激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激情热情,努力营造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1.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任务分工表

          2.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领导小组职责


附件1


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任务分工表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分解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信息和宣传 季度工作进展报送 每季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 月度工作信息报送 每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一篇工作信息。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标 2024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阳都水务集团、各乡镇(街道)
4 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 因地制宜选择简便、实用、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实现应治尽治。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阳都水务集团、各乡镇(街道)
5 做好设施运维管理 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做好污水收集池、净化槽等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6 探索统一运维机制 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运营管理,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的运行维护机制,在整县制统一运维管理方面形成典型做法,取得良好成效。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7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完成目标任务 完成县域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系统治理,实现“标本兼治”。 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8 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护 对返黑返臭水体及时实施修复整治。杜绝水体管护不到位(如垃圾倾倒,工业、生活污水或畜禽粪污汇入,秸秆抛积,或其他因维护不到位破坏水体环境情况)情况出现,一旦发现要立即整改。 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9 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定期排查和治理效果监测评估制度,新发现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管理清单,有计划地安排整治,实施动态管理。 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县阳都水务集团
10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完成保护区划定 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县生态环境分局
11 完成隔离防护 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及其他农村集中式水源地隔离防护标志规范设置。 县生态环境分局
12 完成清理整治 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及其他农村集中式水源地清理整治。 县生态环境分局
13 完成水质监测计划 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年度水质监测计划和其他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年度监测计划。 县生态环境分局
14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保证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标 2024年底前,街道(乡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15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管理 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外观整洁、功能完善,无垃圾漫溢问题。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16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 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站内台账资料齐全、站容站貌整洁、站内污水规范处理、臭气和噪声控制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车无跑冒滴漏现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17 保证村庄清洁达标 确保村庄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18 秸秆综合利用 保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标 2024年底前,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9 扎实推进秸秆精细化还田,有序发展秸秆“五料化”离田利用产业 规模化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推动秸秆离田利用产业发展,秸秆离田利用比例进一步提升;至少形成1项“五料化”离田利用技术模式。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0 推广应用省农业主推技术目录中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至少示范推广1项省农业主推技术目录中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1 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填报,并确保已填报信息不出现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保证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标 2024年底前,县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通过县级畜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核查或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量收集处理,配建率达到100%。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23 保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标 县域内规模以下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并通过县级畜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核查或验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全量收集处理,配建率达到80%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24 建立规模场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 县域内规模场全部(100%)建立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且台账内容精准规范、上下可溯。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25 资金保障 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整县域”重点工作 将6项重点工作纳入资金支持范围,统筹县本级投入、上级专项资金或奖补资金,以及通过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贷款,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工程项目融资等,加大对“整县域”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 县财政局
26 创新示范及荣誉 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 2024年底前,每个责任单位争取形成1项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亮点、典型做法。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27 获得荣誉表彰等 在重点工作开展方面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表彰,或者在省级以上重要会议观摩或新闻媒体宣传推广2次。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街道)


附件2


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左潇河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秦 刚 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健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卢绪光 岸堤镇党委书记(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工作)

戴光磊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晓利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洪雨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发展中心主任

代文健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振勇 县阳都水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秦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3


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沂南县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起草综合材料,建立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筹备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综合性会议。

2.定期向省生态振兴专班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工作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3.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六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4.按照《“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做好县级自评工作。

5.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六项重点工作。

6.总结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亮点、典型做法,并进行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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