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fb/2019-0000161 | 公开目录 | 沂政办发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部门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执法“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的通知 |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政府部门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执法“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9〕15号 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巩固机构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成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执法“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县委“改革推进年”部署和“对标先进、流程再造”工作安排,聚焦当前阻碍工作的制度障碍,坚持创新性思维,谋划突破性办法,进一步优化提升、健全完善县直部门在审批、监管、执法等领域工作水平,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县政府部门梳理完成的流程再造手册为基础,根据“优化协同高效”和深度融合的要求,按照“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原则,对需跨部门解决的审批、监管、执法事项,逐一进行流程再造,建立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事项运行机制,实现工作职能环环相扣、工作任务到岗到人、工作运行内外协同、工作岗位有章可寻的工作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梳理事项。一是跨部门事项。以房地产开发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流程为样板,以首批17项重点事项流程梳理为主线,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进行系统性梳理。2019年底前,再完成一批重点事项流程梳理工作。二是单部门事项。结合部门已编制的流程管理手册,以依申请办理事项为重点,由县直部门自行梳理编制业务岗位事项操作规程。 (二)逐一进行梳理。对确需进行“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的跨部门事项,逐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完成时限。“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单个事项运转主流程,原则上由监管部门负责牵头梳理。 (三)添加要素规程。“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事项主流程梳理完毕后,涉及部门需逐环节进行完善,明确受理材料、审核要求、法律依据、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况等要素。 (四)汇总整理成册。各牵头部门需于12月5日前完成事项梳理,汇总形成“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手册,分别报县政府职能办、县委编委办备案。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是对部门职能运行“流程再造”的拓展和延伸,是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事项之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标准和相关要求,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抓,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抓,细化任务分工,集中人力时间,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任务,严格抓好落实。“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涉及业务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县政府职能办是“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调度推进“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各项工作。县委编委办负责确定需梳理的事项,并对事项的工作环节、岗位规程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见附件)是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具体事项流程的梳理。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既要注重内部的协同顺畅,又要注重外部的沟通协商,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沟通研究。 (三)严格督导,确保工作成效。县委督委办、县政府职能办、县委编委办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梳理情况开展督导验收。县纪委监委将对未按要求及时梳理流程,本部门操作规程事项不清晰、职责不明确,敷衍塞责的部门单位,进行跟踪问效,对未按照新流程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 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名单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教体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规划编研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保障服务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水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农机发展促进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监测中心、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 相关文章: 图解:《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部门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执法“事事有流程、岗岗有规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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