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1/2022-0000088 | 公开目录 | 政策汇编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省税务局关于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相关政策解读 |
关于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相关政策解读 各位领导,媒体朋友们: 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进《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落地生效,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税务局,对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第二批政策清单中涉及减税降费的主要有10项政策,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四个聚焦”上: 一是聚焦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聚焦工业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平稳增长,采取了“退+扣”的政策组合:一方面实打实“退”,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显著加大,“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纳税人,自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到年底前完成全额退还”;另一方面分类别“扣”,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二是聚焦小微企业持续发展。小微市场主体一直是减税降费重点支持对象,第二批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继续凸显这一鲜明的政策导向。对小微市场主体既有延续性安排,也有新增部署,采取了“减+退”的政策组合。减税方面:“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退税方面:“对小微企业和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自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全部存量留抵税额(其中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 三是聚焦服务业纾困发展。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延续部分服务业暂停预缴和免征增值税政策,即“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四是聚焦鼓励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注重加大创新领域税收支持力度,通过个人所得税和城镇土地税等方面真金白银的优惠,为创业创新减负,培育发展后劲。如:“延续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现行税额标准的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政策出台早,政策内容好,执行很重要。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工作统筹,强化宣传辅导,强化风险防控,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周密的工作措施,确保税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全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是针对规模大、分量重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税务部门将采取以下举措确保退税落实到位: 一是分步有序推进。按照政策安排,在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前,集中办理微型、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在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办理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增量留抵税额根据纳税人申请按期退还。各级税务机关将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列出任务清单,针对宣传培训辅导、信息系统升级、退税服务保障等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对标推进。 二是全面精准辅导。分企业类型精准推送相关政策,分层次精准对接重点企业需求,推广微视频、云直播等线上辅导方式,帮助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4月1日前利用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提示提醒等方式,完成面向纳税人的第一轮全覆盖政策宣传;从4月起,按照退税政策关键时间节点安排,分批开展多轮次针对性的政策推送和“点对点”辅导提醒,对留抵退税存量情况复杂的企业,采取“一对一”辅导,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三是简化办税流程。今年留抵退税户数多、小额退税占比高,对此税务部门将进一步简化流程,对符合政策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即申即办。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配齐各岗位人员力量,强化线上线下资源支撑,通过采取预约退税、绿色通道、错峰办理、延时服务等措施,努力让纳税人感受到满意的退税服务。 谢谢! 省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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