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1/2023-0000067 | 公开目录 | 政策汇编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涉企政策摘编 |
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涉企政策摘编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 为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做优做强,高水平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于2023年5月4日印发实施。为方便我县企业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县发展改革局摘选汇总了相关涉企政策,按政策逐条梳理了县直有关部门相关科室联系方式,形成了《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涉企政策摘编》,现印发给有关单位和企业,供借鉴参考。 涉企政策摘编及相关联系方式 1.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高水平建设崂山实验室,聚焦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燃料电池、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动态发布“揭榜挂帅”榜单,每年实施100项左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企业牵头项目数量占比达70%以上。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机制,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壮大国家云计算装备产业创新中心,在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虚拟现实、生态环保等领域培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到2025年,培育150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0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达到2150家。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规划科(郭贵花13685392276);县工信局科技装备科(代娜 3260815);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 3229329) 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开展产业基础能力综合评估,聚焦产业短板、链条断点,针对性编制全省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布局实施基础再造项目。聚焦工业母机等关键领域,重点开发一批市场急需的高精密、高性能、高可靠性基础零部件,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绿色基础制造工艺,提升创新链和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加快推动10家省级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科技装备科(代娜3260815);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规划科(郭贵花 13685392276);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 3229329) 3.提速创新成果转化孵化。优化首台(套)技术装备及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支持政策,加速创新产品迭代升级和产业化应用。高水平建设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设立专业化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同产业对接。在全省高校院所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营造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的优良生态,促进产学研更加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打造“鲁科贷”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规划科(郭贵花13685392276);县工信局科技装备科(代娜 3260815);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孙京华 3223656);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陈韦向13792922313) 4.推动短板产业补链。精准梳理产业链图谱,瞄准薄弱和缺失环节,省市县一体化加强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谋划,增强产业链韧性。开展融链固链行动,到2025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左右、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抓住国际产业链重构契机,在关系产业安全发展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高丕娟3269978);县发改局重点项目办(颜廷立 3230617) 5.推动优势产业延链。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全面深化“链长制”,锚定高端化、国际化,加大优势产业项目引育力度,集中打造11条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200家以上产业生态主导型“链主”企业。开展“雁阵形”产业集群集中突破行动,加强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争到2025年,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达到200个左右、先进制造业集群达到20个左右、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20个左右。加快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业强县办公室(陈婉3269198);县发改局重点项目办(颜廷立 3230617) 6.推动传统产业强链。滚动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编制技改项目导向目录,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一业一策”推动重点行业改造提升。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装备等产业,推动生产工艺革命、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低碳转型。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支持日-临、莱-泰两大钢铁产业基地建设,发展高强度汽车结构钢、海工装备用钢、高品质不锈钢等高附加值产品及下游深加工产业;支持优秀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产业,提高汽车铝材、轨道交通铝材、航空航天铝材等领域竞争优势;编制石化产业布局发展规划,打造世界级高端石化基地,加快推进裕龙岛炼化一体化等高端石化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布局。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技改科(刘文涛3260929);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 3229329) 7.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在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培育壮大多元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品牌。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平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服务业办(王璐璐3270887);县商务局市场管理科(谭芝华 3266030);县卫健局办公室(张桂山 3221724);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张强 7379913);县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车家萍18866978270) 8.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融合。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工程,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服务经济,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平台经济品牌企业。推广共享制造、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提供设备产品向提供系统集成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充分发挥国家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研究院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医养健康、先进制造等领域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服务业办(王璐璐3270887);县工信局信网科(张玉彩3260929);县市场监管局计量与认证科(李明 13581079030) 9.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融合。推广实施农田灌排、精准饲喂、在线监测等智能作业技术,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培育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科技服务、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多类型专业化为农服务组织,发展农产品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一批农村电商产业园、农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文化产品,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教育农园、研学实践等新业态,集中建设130个文化体验廊道重点村、5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30个精品文旅名镇和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争创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李建平3263009);县文旅局资源开发科(孙苏 18315645082);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发展中心(赵连伍 3232525);县畜牧中心畜牧技术推广股(孙洁 15653939616) 10.建设高效顺畅流通体系。支持物流、快递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企业深度协作,深化智慧物流、智慧仓储建设,搭建物流信息和供应链服务平台,发展共享仓储、共同配送、统仓统配等组织模式,推动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一体衔接。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进“一单制”,丰富“门到门”一体化联运服务产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现代流通强县,促进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融合和集约利用。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财金科(杨延芳3227186);县交运局运输管理科(郭长磊 13954403678);县商务局电子商务发展中心(赵连伍 3232525);县邮管局市场监管科(高立吉17362038040) 11.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支持4个国家级“双跨”平台做大做强,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建设,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5G独立组网,复制推广一批“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打造5G全连接工厂。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一业一策”明确转型目标和实施路径,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到2025年,改造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万家以上、培育典型应用场景3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信网科(张玉彩3260929);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 3229329) 12.强化新型基础设施支撑。开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进工业园区、重点企业5G网络全覆盖,到2025年,累计建成5G基站25万个以上,10GPON端口占比达到50%,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全国6G技术研发。完善“确定性网络”布局,加强城域网、园区网、企业网接入能力建设,确保累计建成1万公里。推动“城市大脑”应用向基层延伸覆盖,累计建成智慧社区20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信网科(张玉彩3260929);县大数据中心(高悦 3229094) 13.建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遴选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到2025年,建设500家绿色工厂、20个绿色工业园区。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开发一批无害化、高可靠性、长寿命、易回收、节能环保的绿色设计产品,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遴选一批重点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打造10家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园区和产业集群,新建10家生态工业园区。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技改科(刘文涛 3260929);县生态环境局综合与科技科(曹淑涛 7359826);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陈韦向13792922313) 14.加快“两高”行业能效提升。开展“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三年行动,“一企一策”制定实施能效改造提升方案,到2025年,存量“两高”企业能效达到国家、省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平均值以上。对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要求,能效按照国家和省标杆水平建设。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业,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节水)技术装备,到2025年,推广先进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100项以上。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3229329);县发改局资环科(刘杰琳 3229330);县工信局材料产业科(刘艳飞 3260537) 15.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加快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建设大型高效清洁煤电机组,2023年新开工6个大型超超临界煤电项目;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0万千瓦。积极支持核电发展,确保到2025年,新增核电装机320万千瓦。大力发展抽水蓄能、盐穴空气压缩储能、电化学储能等,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快清洁能源五大基地建设,适度超前开展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分批并网,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规模达到1亿千瓦。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健全绿电绿证市场机制,优化交易组织方式,实现绿电绿证交易常态化开市。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资环科(刘杰琳3229330);县发改局能源科(孟祥智 3227186);县供电公司(李然江 3268120) 16.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3239019);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薛丽红 3261858) 17.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机制,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对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对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高新科(杨洋15269191151);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孙京华 3223656) 18.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3239019);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薛丽红 3261858) 19.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产生的费用性研发支出,在指标完成时,全额视同实现效益予以加回;国有科技型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等方式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对企业给予科研人员符合条件的股权奖励,依法享受分期或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薛丽红3261858);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 3239019) 20.加大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高新科(杨洋15269191151);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孙京华 3223656) 21.在省级“创新服务券”中增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的转型咨询、诊断评估、上云用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业务给予补贴,兑付比例不超过业务金额的30%,服务券额度最高10万元。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高丕娟3269978);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 22.支持企业提升基础创新能力,加力培育高技能人才,支持实施一批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省级财政对评选确定的公共实训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效益发挥等情况,给予每个项目最高30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企业科(武家臣3260926);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 23.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等,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客团队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提供研究开发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对符合条件且服务制度健全、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创新券总额的10%-30%给予奖励补助,同一供给方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规划科(郭贵花13685392276);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孙京华 3223656) 24.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依据国家规定,可按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3239019);县发改局财金科(杨延芳 3227186) 25.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机制,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对纳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可任选一笔备案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规划科(郭贵花13685392276);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孙京华 3223656) 26. 加大对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将再贴现科创引导额度由50亿元增加至8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为山东省内科创企业签发、承兑或持有的票据办理贴现。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科(王西昌3229304);县科技局资源配置与创新规划科(郭贵花 13685392276) 27.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的上个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0%标准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提升企业融资可得性和惠及面。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姚成华13969960899);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科(王西昌 3229304) 28.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补助,对16市专利保险扶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推广、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情况综合评定,每年分三档给予奖补支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姚成华13969960899);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 29.全面落实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3239019) 30.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专利权人,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强的专利技术,实施专利技术免费或低成本“一对多”开放许可,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和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姚成华13969960899) 31.修订(遴选)发布年度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招标时对相关产品纳入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工程或者销售业绩,招标单位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招标活动允许招标单位推荐3个以上品牌的,应至少有1项首台(套)产品,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没有相关产品的除外。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科技装备科(代娜3260815);县发改局体改科(孙建华 3229330) 3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力度,对于重大技术装备等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创新产品采购,视同紧急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宋超3221883) 33.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采贷”,符合条件的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3221137);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科(王西昌 3229304) 34.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才卡协同服务企业优秀人才工作机制,对“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上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采取“即来即发、即发即享”方式分级发放人才卡,纳入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政策优享范围,增强企业引育优秀人才能力。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王西勇3880803) 35.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3239019);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薛丽红 3261858) 36.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薛丽红3261858);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 3239019) 37.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物流企业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减税范围。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薛丽红3261858);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赵智胜 3239019) 38.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王新婷3221703);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庄甲贵3221528);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周喜凤 3221890) 39.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周喜凤3221890);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庄甲贵3221528);县残联教就部(秦淑娟 13181210797) 40.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集群综合实力、创新活力、数字化水平、绿色低碳质效、开放合作程度、治理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结果居前10位的,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高丕娟3269978);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 41.支持对商业综合体内限额以上商户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季度限上企业销售额排前10位的商业综合体,根据新增纳统单位数量进行奖补。其中,新增纳统单位15家(含)以上的,每个综合体补助100万元;新增10(含)-15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50万元;新增5(含)-10家的,每个综合体补助30万元。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商务局市场管理科(谭芝华3266030);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 42.支持举办车展扩大汽车销售,对符合条件的4至10月份销售额前10位的汽车展销活动,给予参展企业相关费用补助。其中,销售额超15亿元(含)的,每个活动支持200万元;销售额10(含)-15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100万元;销售额5(含)-10亿元的,每个活动支持50万元,用于补贴汽车销售企业参展场地费、搭建费用等实际支付费用。鼓励各市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参展政策。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商务局市场管理科(郭磊3266311);县财政局工商贸易科(张在成 3221137) 43.引导2023年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碳减排重点领域的优惠利率贷款投放力度,对其发放的符合条件贷款,按贷款本金60%提供低利率的再贷款支持。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科(王西昌3229304) 44.开展“齐心鲁力·助企惠商”专项行动,聚焦外贸、制造业、文旅、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筛选一批正常经营、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白名单”制度,强化融资支持,年内新增普惠小微贷款25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民银行货币信贷调统科(王西昌3229304);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李家利 13516392029);县地方金融中心办公室(王春颜 3226009);县银保监组(许彬 3617208) 45.定期发布工业经济主导产业急需工种、市场紧缺职业,建立山东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师带徒”等形式,每年组织不少于10万人次产业工人技能提升。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魏伟平3229136) 46.对符合国家外资相关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年度新增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且年度以现金形式缴付不低于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重点外资项目予以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省级收储的能耗指标,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省级依法统一安排用地指标;指导各市依法统筹使用市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项目优先保障,可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削减预支方案应在项目投产前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商务局对外经贸管理科(张力文3266030);县发改局重点项目办(颜廷立 3230617);县发改局资环科(刘杰琳 322933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侯见强 3252221);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中心(邵永计 7359811) 47.实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容缺审查,对暂未获批使用林地许可、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暂未取得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意见等要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同步推进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并确保在报省政府审批或审查前完成的情况下,可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科(侯见强3252221) 48.优化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推进环评审批试行承诺制,结合产业园区实际推进环评打捆审批落实落地。产业园区需编制年度跟踪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区(孙友华3261679) 49.强化项目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对“两高”行业的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能耗等量替代原则;对万元GDP能耗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项目,审慎决策、严格管控,加强能耗消耗指标管理;对能耗、能效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项目,支持加快建设。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3229329);县发改局资环科(刘杰琳 3229330) 50.推进“信用山东”建设,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对虽有失信记录但有发展前景、有履行意愿的企业,积极促成当事主体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履行情况协调移出失信名单,帮助市场主体改善信用状况。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财金科(杨延芳3227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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