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1/2025-0000010 | 公开目录 | 政策汇编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涉企政策摘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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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实施。为方便我县企业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县发展改革局摘选汇总了相关涉企政策,按政策逐条梳理了县直有关部门相关科室联系方式,形成了《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涉企政策摘编》,现印发给有关单位和企业,供借鉴参考。 涉企政策摘编及相关联系方式 1.健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将有贷款需求的经营主体、经审核确认后纳入“推荐清单”,集中推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对要素不全的容缺受理,“推荐清单”内的贷款需求“应贷尽贷”“能贷快贷”。优化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归集信用数据为中小微企业增信,服务新增授信5000亿元以上。将无还本续贷政策嵌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企业的贷款办理续期,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建立民营企业直连服务机制,开展“金融直达基层加速跑”行动。用足用好支小再贷款,激励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财金科(马若萱3227186);县财政局(王春颜322600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金融消费者权限保护科(孙元龙3229303) 2.实施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18个月时,行业基准费率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24个月时,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王新婷3221703) 3.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存储比例可下浮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承建工程建设项目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对其新增工程建设项目降低50%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室(张经峰3223019) 4.出台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的政策措施,将涉企检查纳入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统一规范,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乱罚款等问题。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加强涉企共性行政执法问题类案规范,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王世珂7323934);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王兴祝7323937) 5.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支持投向,围绕“两重”“两新”等重点领域针对性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动态完善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纳入国家盘子。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中单列5000万元重大项目谋划实施前期工作费,专项用于重大项目论证、评估咨询、可研编制、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投资科(颜坤3270776);县财政局(刘贞国3221108) 6.聚焦优化生产力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强化社会民生保障,谋划实施2000个左右省级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9700亿元以上。统筹10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托育、以工代赈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统筹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领域,遴选支持一批优质项目。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重点办(颜廷立3230617);县发改局投资科(颜坤3270776);县财政局(刘贞国3221108) 7.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贷款贴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保险等政策落地达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利工程,按照不超过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执行期限到2027年12月31日;选择风险防御需求迫切、有防洪任务的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作为首批参保对象,省级给予不超过总保费60%的资金补助,执行期限到2026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水利局财务科(郝薇薇3267160);县财政局(包汉达3221886) 8.加快落实中深层地热能项目补助资金,对“山东省地热能试点工程”名单中符合奖补条件的中深层地热能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每口井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级与项目所在市按1:1比例共担;简化程序、优化流程,2025年2月初明确奖补试点工程名单,按程序尽快拨付资金。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能源科(孟祥智3229325);县财政局(杨瑞玉3223415) 9.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原料用煤、煤矸石不纳入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范围,合理保障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煤炭消费需求,重点区域各市不得采取以煤限产等收缩性、抑制性措施。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资环科(刘杰琳3229329) 10.统筹调剂污染物排放替代指标,对纳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或批准的规划、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及省重大项目,项目拟落地市在确认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后,仍存在污染物指标缺口的,可采取与其他市协商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环境监控中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胡朝霞13854926567) 11.试行小微企业污染物总量指标豁免政策,对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环境监控中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胡朝霞13854926567) 12.聚焦发展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谋划推进850个左右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8000万元左右支持优质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服务业平台载体,新认定20个左右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总数达到120个左右;新打造20家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总数达到200家。省级筹集1亿元左右资金,专项支持海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服务业科(赵凯达3270887);县财政局(杨瑞玉3223415) 13.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利用春节、五一、暑期、国庆等节假日,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引导万家以上文旅企业、商户举办千场以上文旅消费活动,通过市场化方式对3A级(含)以上景区、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温泉、民宿、旅行社等场景消费给予减免优惠,优惠减免总额度不低于2000万元。用好进一步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240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对组织入境旅游的经营主体实施奖励。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文旅局产业发展科(李昭15216538062);县财政局(高美艳3261858) 14.实施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省级筹集资金,支持打造10个“好品山东”电商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区域物流总部、数字化云仓、物流运营中心和集散中心,引进培育头部电商平台、企业、人才。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商务局(李盈3266301);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15.将“白名单”机制作为合规住房开发项目主要融资渠道,推动扩围增效,将存量和新增住房开发贷款项目分批纳入“白名单”,确保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全省“白名单”授信总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发科(王素霞3370689);县财政局(王春颜322600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王西昌3229304) 16.指导各市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逐个项目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平衡方案,推动更多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国家计划,争取纳入国家2025年度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支持范围20万套以上;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选择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收补偿安置室(刘富艳18306522960);县发改局投资科(颜坤3270776);县财政局(王家宁322188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李淑欣323199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王西昌3229304) 17.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指导各市按照“以需定购”原则确定项目清单,完善收购配套支持政策,促进出售主体与收购主体达成一致;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孙廷贵3232176);县财政局(杨瑞玉322341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沂南监管支局(王西昌3229304) 18.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工程,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或改扩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培育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省级筹集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室(张强7379913);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室 (李中原7379910);县财政局(周喜凤3266680) 19.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政策,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刘洪云3260830);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刘俊妍3225883) 20.加快发展人工智能,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重点支持算力算法、行业大模型、应用场景拓展等项目建设。实施“算力券”奖补政策,对使用人工智能算力且算力赋能效益显著的应用场景,按照算力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进行奖补,奖励额度最高500万元。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再推出100个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在用地等方面给予省级保障。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工业科(高雨秀3229329);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县大数据中心(高悦322909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科(李淑欣3231996) 21.培育打造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牵引带动元宇宙产业突破发展,遴选20个左右优秀创新产品、示范效应强的应用场景,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技改科(王焕文3260929);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2.支持发展低空经济,建成运行省级综合飞行服务站,为低空用户提供基础服务,拓展低空物流、农业植保、应急救援、低空旅游等应用场景;围绕低空基础设施、关键技术装备、典型场景应用等谋划优质项目,建立专项储备库,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投资科(颜坤3270776);县交运局铁路科(刘培志13805499439);县财政局(杨瑞玉3223415) 23.支持工业软件研发和推广应用,面向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等环节,对企业产品研发、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遴选10个左右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单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装备与信息化科(代娜3260815);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4.加快培育一批数据基础设施标杆工程,对符合国家发展导向、数据赋能效益突出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省级筹集3500万元资金,支持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历史数据电子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流通交易,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大数据中心(高悦3229094);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5.省级筹集500万元左右资金,开展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试点建设,对纳入试点的市给予100万元奖补。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产业优势错位发展,打造20个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大数据中心(高悦3229094);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6.完善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空间载体,支持培育建设一批产业集聚、设施完善、服务专业、特色突出的未来产业加速园区,依法依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补支持;对加速园区内的优质未来产业项目,通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技改科(王焕文3260929);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7.设立山东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母基金规模50亿元,引导市县基金、金融资本参加,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和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分档最高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装备与信息化科(代娜3260815);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8.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区,依法依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推进区域内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和创新载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数字化转型人才。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工信局装备与信息化科(代娜3260815);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29.对转化创新药(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和1类中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评审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科技局资配科(郭贵花3232715);县财政局(张在成3221137) 30.积极拓展绿证应用场景,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省外绿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的有效衔接,企业购买省外绿证对应的电量,纳入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牵头单位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资环科(刘杰琳3229329);县发改局能源科(孟祥智3229325)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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