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1-000005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
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日期: 1、本工程总工作日为天。 2、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所有具备的条件而影响乙方施工者,由于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破坏而影响施工者,由于较大设计变更停电等影响工作者,工期可以顺延。 第三条工程价款: 1、工程合同总造价(大写人民币)。 2、如遇预算内双方暂估价变化,工期内因政策性材料差价、工资费用的变化,预算外发生的工作量而产生的费用变化等合同造价将作相应调整。(增减工程另订协议) 第四条施工准备: 1、甲方须在开工前办好工程各种批件,确保水、电、场地正常使用,提供图纸、组织会审和设计交底。 2、乙方应组织人员熟悉图纸,编制预算,设计施工方案。 第五条工程质量:按图纸设计要求和建设施工规范确保质量,保修期为年。 第六条其它事项: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一切措施,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付款,乙方应遵循行业法律法规、规范化施工,确保安全,其它未言明事项及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定。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电话:电话: 公证代表(签章)电话: 村镇限额以下工程施工备案表
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台账
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记录
检查人员:年月日 限额以下村镇建设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编号:〔〕改字号 施工队: 你单位 ,经查存在下列(质量)问题: 1、边施工,边整改。 2、需对发生问题的部位暂缓施工,进行整改。 3、以上问题需在日内整改完毕,报我单位备查。 通知单接受人签字: 签发人: 年月 日 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村级安全员职责 1.负责落实本村(居)村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所在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2.负责将本村(居)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在开工前报告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督促建设单位(个人)完善建设手续;对村(居)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并及时填报日常巡查表;对巡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建设方和施工方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 3.负责向所在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举报违法建设行为,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配合上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调查和处理。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
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竣工台账
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 4、《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 5、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26号) 6、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意见》(鲁建村字[2013]30号) 7、临沂市住建委《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临建质发[2013]33号) 8、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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