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fgj1/2022-0000121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2-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关于对出台关于农业生产垃圾收费标准的建议的答复

李东峰代表:

您提出的《出台关于农业生产垃圾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第三条“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具体以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定价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制定价格,不得越权定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中并未列明“农业生产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相关项目,我局无权限对农业生产垃圾收费标准出台政策文件。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39-3221961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30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