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tj/2023-0000248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提高山水林田湖草山项目建设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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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祯代表: 您《关于提高山水林田湖草山项目建设水平的建议》已收悉,县山水专班高度重视,组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山水项目占迁补偿事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是一项综合系统治理工程,工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制定综合性的保护和修复措施,按照财力可能、技术可行的原则,实施保护修复措施,实现低成本修复、低成本管护,促进区域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与可持续利用,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沂南县工程涉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四个单位,工程总投资10.24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8亿元、社会资金2亿元。 二、补偿标准 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实施范围内的给予赔偿,实施范围外的一律不予赔偿。占迁补偿金额较小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占迁补偿金额较大的由县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后,县财政局按照沂南县相关规定核算补偿标准,占迁补偿资金由土发集团垫付,纳入县级配套资金。山水工程执行的沂南县相关占迁补偿规定,低于高速公路等省级项目补偿标准。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中肯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组织协调,组织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开展现场调研,做好政策宣传、问题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占迁补偿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完成既定目标。 联系电话:0539-3221546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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