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jj1/2025-0000125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强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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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沂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目前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7处,其中乡镇卫生院20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村卫生室396处。 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医疗卫生工作主动顺应全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切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县的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就医条件进一步改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明显加强。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改变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乡镇卫生院发展不平衡问题,沂南县立足县级医院与基层卫生院深度融合、全域发展,确定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组建模式,促进县乡医院整合,在充分调研论证、摸清医疗资源布局的基础上,按照就近连片、优势互补原则,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家县直医院牵头,整合23处乡镇卫生院、396个村卫生室,组建三大医疗健康服务集团。通过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的组建,有效提升了各基层院区的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医防融合能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您提出的关于“上级相关部门加大基础医疗设施投入,更新卫生院设备,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的相关建议,我局将在适当机会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 但目前按照国家发改委《“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089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也未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若无上级资金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资金缺口将是极大的难题。 2024年度,我县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2024年设备更新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组织了县域医共体各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对所属各院区和牵头医院的医疗设备进行了再次全面梳理,经最后确定,沂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涉及全县三处县直、五处基层医疗机构。该项目由县人民医院牵头负总责,拟更新设备75台(套),估算价格13019万元,计划争取中长期国债资金781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过层层审核,省发改委以《关于沂南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鲁发改项审〔2024〕190号)文件立项,并推送至国家发改委,目前该项目尚未下达,正等待国家层面审批。 对您关心和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 联系电话:0539-3222702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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