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wjj1/20260727-00003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6-07-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加大对乡镇卫生系统财政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张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卫生系统财政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全额保障,实行公益一类财政全额供给,二类绩效管理,确保保运转、保公益方面。各级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9年,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助推乡村振兴十条意见(试行)》,提出“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好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等政策,全额纳入县级财政综合预算……”等内容。我县财政部门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行补助,同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提升等上级专项资金和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对我县乡镇卫生院给予专项补助。今后,县卫健部门和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向上级争取省以上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并继续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资金投入,推进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

二、薪酬待遇方面。基层医疗机构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和承担任务的工作量以及风险程度,自主制定绩效分配方案,在薪酬总量上向一线人员予以适当倾斜。职称晋升方面,严格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提高乡镇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对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允许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以低于合格线5分以内的成绩参加职称竞聘;在乡镇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30年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应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同时,县卫健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适当放宽基层医务人员职称晋升条件,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的建议。培训方面,鼓励乡镇医疗机构的医师进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学习,不断促进乡镇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基层用药目录方面。基层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偏紧、用药目录范围狭窄、慢病常用药及部分合理抗生素无法配备等问题,直接影响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诊疗服务的开展,导致群众小病、慢病也需往返城区医院就诊,降低了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也制约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职能发挥。您提出的放宽基层用药目录的建议,贴合群众就医需求和基层发展实际,我们将全力推进落实。一是积极协调县医保局精准优化基层医保总额管控政策,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医保总额预算,结合辖区常住人口、慢病患者数量、就诊人次、服务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医保基金分配额度,杜绝“一刀切”控费模式,适度放宽基层医保基金使用弹性,保障基层正常诊疗医保结算需求。二是按照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有序扩容基层用药目录,聚焦群众高频就医需求,重点将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常用药、临床必需的合规抗生素等药物,优先纳入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持续扩充基层用药品类,基本实现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心药房建设,简化基层药品采购流程,优化基层药品采购、储备、配送机制,保障扩容药品及时配齐、不断供,切实实现群众“小病不出乡、慢病不用跑”,大幅提升辖区群众就近就医便捷度。

感谢您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22702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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