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9094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4号建议关于“对制鞋垃圾收集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
沂综执法发〔2018〕3号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1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林永刚、苏永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制鞋垃圾收集处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各类制鞋厂家已达300家,其中城区有200多家,每天产生鞋材下脚料3至5吨。此类工业垃圾全市还没有专门的处理场所,无法处理,多数随意倾倒或焚烧,造成严重的环境和大气污染。如掺杂到生活垃圾中,填埋场会拒绝接收,采取焚烧处理时,因鞋材中的化学成分复杂造成焚烧厂排放超标,而且在焚烧过程中容易结焦损坏焚烧炉。因鞋材下脚料对环境影响严重,现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经与有关企业和部门对接,主要采用中联水泥窑协同处置。由中联水泥投资30万元新上一套进料设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排放的前提下,对收集的下脚料进行粉碎成1-2厘米大小的碎片,由中联水泥窑进行焚烧协同处置。 现该项目已投产试运行,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科学摆布,压茬推进,加快进度,逐步解决我县鞋材下脚料无处堆放处理困难。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3787766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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