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jj/2019-0000034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80建议“加强铜井镇新王、驻地片区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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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铜井镇代表团: 感谢您们对沂南县城镇化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您们提出的加强铜井镇新王、驻地片区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我们收悉,特将您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几年,沂南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宜业、宜居、宜游”工作主线,以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带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优化城区路网,重点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宜业宜居宜游”沂南建设步伐。以棚户区改造,带动片区改造,建立了“以政府为征收主体,指挥部和属地镇为补偿安置主体,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为统筹资金、统一建设主体”的模式,彻底打破棚户区改造瓶颈。全县共实施北村、南村、后中疃、前中疃、潘家庄、马家营、白石窝、团山庄、西芙蓉、南寨等10个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大改善了县城面貌环境,提升了村民居住水平。 根据《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办法》规定城镇棚户区主要包括我省城镇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城边村、采煤塌陷区和建制镇驻地棚户区,铜井镇新王村位于县城规划区外,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议新王村及镇驻地村以打造美丽乡村为契机,实施旧村改造或部分部分片区整体提升,主要通过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来改善村庄面貌,对村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休闲娱乐、绿化美化等通盘考虑,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可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等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引导企业、民间资本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上建议如有不当之处,请给予指正。 联系电话:3233317 201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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