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tj/2020-0000137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
| 标 题 | 关于对当前幼儿教育师资力量不足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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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桂菊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当前幼儿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需要对幼师进行科学系统再学习的问题 近年来,从国家、省、市、县对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情况高度重视,我县也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大了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师资培训,并将我县幼儿教师的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县、乡镇中心园、农村幼儿园三级培训网络。2018-2020年,全县幼儿园教师参加国际、省、市、县各级培训共5231多人次,其中,2020年8月,我县利用山东省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培训全县公民办园长、教师3119人次,完成了我县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全员培训,为保教质量的提升打下基础。同时,我们也加重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参与比例,例如2020年,市教育局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培训中,我县有83名园长参加了培训,其中,民办幼儿园68人,占全县园长参训人数的82%。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的加大全县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在内的教师培训力度,为我县保教质量的提升打下基础。 二、统筹管理公民办幼儿园,变竞争为合作使幼教事业健康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公民办幼儿园的统筹管理,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全力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态学前教育发展环境良好。 1.实行了划片招生。我县于2015年开始实行划片招生,并于2015年、2017年连续两次下发了《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行幼儿园划片招生管理的通知》《沂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2017年全县幼儿园划片招生管理的通知》划片招生的管理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要按照辖区内各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规模,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合理划分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公、民办幼儿园必须在辖区内中心小学所划分的招生区域内招收幼儿,并做到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严禁跨乡镇或在本乡镇跨区域招收幼儿,营利性幼儿园严禁跨乡镇招收幼儿。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秩序。 2.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2018年,县教体局联合县财政局、物价局对全县121处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单位进行了验收,2020年,按照生均每年710元的标准,全面落实了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的发放。同时,协调县直相关单位在民办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并在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给予倾斜,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3.完善幼儿园收费定价机制。2020年3月,我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同级类别公办幼儿园收费的2倍以内执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以上四部门也依法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 4.完善资助体系。落实了包括民办幼儿园在内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免收保教费。 民办幼儿园作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补充,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公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使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民办与民办幼儿园之间互相支持、齐头并进,构建我县良好的生态学前教育环境。 联系电话:0539-3880023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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