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fgj2/2022-0000005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关于在居民小区设立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

吕慎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设立电动车集中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电动自行车停车棚集中充电现状:因前期规划不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充电场所的设置起步较晚,我县只有极少数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充电场所。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增长数量和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临沂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专班联合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制定了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三年建设计划,出台了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工作方案,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逐步对全县的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

目前,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住房保障中心已组织开展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的工作安排,目前阳都小区南区、北区、馨和嘉园、已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其他小区也已经纳入设置计划,通过三年计划,对全县的现存小区以及新建小区进行相应的配套和增设。针对2005年前老旧小区进行配套升级,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针对2005以后建成的小区,建立试点制度,通过探索新路,总结经验,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设置工作;针对新建小区,我单位配合县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三同时制度,即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与主体配套项目同时设计,同时交付,同时使用。通过对不同现状的小区进行综合升级,卓有成效的建成全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车场所设置新格局。

感谢您对全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615195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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