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sj1/2022-0000070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调整专业技术职称比例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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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比例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偏低、结构比例多年不变、各单位空余聘任名额较少问题,上级机关对该问题已有充分认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于2020年9月发布《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号),整合行业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自主权,赋予各地相应的岗位设置调整权。根据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设区市属单位正高级≤12%,副高级≤18%,中级≤50%;县(市、区)属正高级≤8%,副高级≤12%,中级≤50%。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的发布,进一步营造了重视人才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了事业单位内生活力动力,进一步调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联系电话:0539-33221575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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