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2/2022-0000046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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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欣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物业公司管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依托物业行业协会,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对全县物业人员开展教育学习,增加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对全县小区物业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目前已经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岗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市级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方可上岗,用专业化的培训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操作规程,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使物业管理不再成为矛盾的焦点,而是群众的贴心管家。 二、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住房保障中心一直都将物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每年都会利用法制宣传日、双报到等各种平台对《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居民小区进行宣传;使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明白物业管理与服务的有关法规政策,增强依法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意识。让居民更懂法,一方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能让居民遵法守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优化业委会、业委会成员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及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时,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占比不低于60%。对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无法正常运行的,依法组织重新换届改选。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由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职责。完善业主委员会管理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监管、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等制度,细化管理措施,推动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 感谢您对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615195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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