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lj1/2023-0000035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推进农田水利基础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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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条件,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我县进一步整合了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职能,强化了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规划实施和管护运行。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运行管护,县农业部门坚持按照“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要求和“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着力完善“建管护”一体化机制,确保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落实到位,并制定了《沂南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试行)》。 今年我县共落实管护资金26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资金13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30万元。按照《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使用的通知》(沂农字〔2023〕19号)要求,市、县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切块分配给各乡镇(街道)。对于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开展积极性高、落实执行好的乡镇(街道),管护资金要重点倾斜,以激发和调动各乡镇(街道)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积极性,确实把高标准农田管护好、维护好,为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下一步,为保障农业发展水源条件,县水利局组织强化拦河闸坝、水库等农村水源工程的维护管理,落实标准化管理措施,科学调度水源,并全力配合好农业农村部门,为农田灌溉工程提供水源保障。 联系电话:0539-3221970 沂南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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