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jj1/2023-0000095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开通医养结合机构门诊慢性病定点资格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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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余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医养结合机构门诊慢性病定点资格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此项业务归属医保部门,接提案后,我局积极与县医保局沟通。 县医保局自2019年1月组建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对于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21年2月,获评全省第一批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单位。 在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方面,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设置布局规划,持续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有进有出、竞争有序的动态调整机制,全力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对于各定点医药机构包括医养结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能力、履约能力和参保群众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要求,按照医、保双方自愿的原则,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类别实施协议管理。 提案中提出的为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开通医保慢性病结算服务一事,属于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议约定内容,建议按照工作流程向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对于参保群众有需求意愿、医疗机构有服务能力的合法诊疗项目,经办机构将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评估、审查,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谈判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纳入协议约定范围。我们将根据您的提案,积极予以协调。 联系电话:0539-3221396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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