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j/2024-0000590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系统推进“红绿蓝古泉”生态特色融合发提案的答复 |
刘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系统推进“红绿蓝古泉”生态特色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古树名木保护现状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的精华之一,因年代久远、历经沧桑,兼具自然属性和人文属性,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也是沂南大地悠久历史的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它不仅是一种自然森林资源,更是世界公认的唯一不可复制的“绿色文物”,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我县古树名木资源比较丰富,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去年完成调查认定工作,经省、市、县分别审核认定,全县共有古树92株,其中8株古树列入一级保护名录,25株古树列入二级保护名录,59株古树列入三级保护名录。目前我县辖区内树龄最长的是青驼战工会的银杏,树龄约1300年,尚没有名木。 二、近年古树保护工作 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原则。2012至2013年,对全县古树悬挂了保护标志牌,鉴于很多标志牌年久缺失,2021年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的通知》,对全县的古树名木重新统一制作悬挂保护标志牌。落实管护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古树名木所在村或单位签订了管护协议书,村委或单位确定了管护责任人,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2021年8月,为督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县林长制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县国有林场总场下发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管护措施的通知》,督导各乡镇(街道)、县国有林场总场对辖区内古树落实管护措施。提高乡镇及国有林场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管护措施,为现存古树设置护栏及必要的支撑,清理枯枝干疤、电线杂物,以保证古树生长正常。 鉴于很多古树生长在山区、村墓地及乡村街道,生长环境立地条件不尽人意,我们将坚持遵循因地制宜,就地保护,采取原生态保护方式,减少人为干预的原则,积极指导古树所在地人民政府,采取适地适树的保护措施,改善生长条件。 2021年7月,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林草种质资源中心制定下发《山东省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文件,要求开展新一轮一级古树名木统一认定建档工作,我县按时完成一级古树的调查认定。2022年5月以来,省市进行了二、三级古树的调查认定建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上级部署自2021年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认定工作,对所有古树逐株重新调查测量,并填写古树名木单株调查表、鉴定表,查清全县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健康状况、权属、管护责任单位及传说记载等情况,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 调查成果上报市局、省厅进行审核认定后,我县上报一级古树30株,有8株古树列入省厅发布的一级保护名录。上报二级古树28株,有25株古树列入市政府发布的二级保护名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三级古树进行了评审认定,通过评审认定三级保护古树59株。 目前,国家基础建设项目较多,往往涉及森林、林木。蒙河双堠水库项目区内涉及1株二级保护银杏古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古树保护,与县项目指挥部建立了工作联系,安排一名副科级干部靠上跟踪,与指挥部及建设单位商讨保护方案,在兼顾工程建设与古树保护的原则下,制定最优方案,能不迁移就不迁移,如需迁移将按规定报上级批准。除此以外,其他高速公路、高铁等建设项目尚未涉及古树。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及时跟进项目建设,做好古树保护监督工作。 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关心和支持古树保护工作,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林长制+”工作机制,我局配合县检察院在沂蒙红色影视基地建立了公益诉讼教育基地,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保护措施,双方的协作促进了古树保护工作,下一步继续加强与县检察院的联系,争取县检察院对古树保护工作的更大支持,共同进一步做好古树保护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完善古树名木档案。目前,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已按省里安排完成全部古树名木认定建档工作,下一步将根据上级认定结果,对古树统一挂牌(一二级省厅市局分别制作已悬挂、三级县局正制作),加强保护。 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日常管护等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大宣传普及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意识,参与古树保护事业。 三是加强古树管护措施落实督导服务。古树管护得好,可以促进古树生长更旺盛,保持生命力。我局加强技术力量支撑,安排专业人员不定期巡查,搞好古树保护技术指导服务。督导古树保护单位落实到位,确保每株古树得到保护。 联系电话:0539-3221546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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