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j/2024-0000593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加快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提案的答复 |
郭海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要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对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土地要素供给有着重要的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2024年1月成立沂南县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专班,负责全县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统一调度、督导。出台《沂南县加快企业低效闲置用地退出和搬迁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立低效闲置企业退出制度,明确退出条件;出台《沂南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建立亩产效益评价机制,明确企业评级标准,对规上、规下工业企业按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7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土地要素配置。印发《沂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合理使用土地,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此外,对于新上工业项目进一步强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不定期组织召开评审会,避免新上项目土地出现闲置低效风险。 2023年12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及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进行年度审查中,我县被列为优秀等次(全省共4个),奖励我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5亩,同时对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林用矿、生态修复治理、支持创新试点等工作给予政策倾斜支持。2024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23年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进行审查,奖励我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0亩。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工作,靠前服务,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539-3221546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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