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4-0000212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优化学生纠纷的解决路径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的提案的答复 |
杜纪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学生纠纷的解决路径,营造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教体局高度重视学生纠纷化解和良好校园环境的营造,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一是建立沂南县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人民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制发《关于成立沂南县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依托沂南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了沂南县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县教体局、县司法局监督管理和县人民调解员协会业务指导。调解员由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教育和法律工作者、律师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人员担任调解。建立由教育、法律、医疗、保险、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库,为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是建立“1+20”联防联动机制。“1”是乡镇属地责任,“20”是包括县教体、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20个县直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和责任边界,理顺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建立起乡镇、部门共同参与的网格化校园安全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及时了解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及典型敏感案件的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联合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定期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复杂场所、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局机关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科,加强领导,各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上视同班主任工作经历,提高工作积极性。成立由12人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每年至少开展2次校校到、全覆盖式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定期对全县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持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全县学生心理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问题学生建立档案,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发生心理方面的问题。 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局机关设立政策法规科,主抓学生法治教育。积极开展宣讲教育培训,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6支宣讲队伍,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的法治教育。今年春季开学新聘任180名法治副校长,壮大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今年以来组织开展2次共180余场法治报告会、法治讲座等活动,提高法治教育成效。各学校、幼儿园配齐道德与法治教师,开展专业化法治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打架斗殴、校园欺凌等现象明显减少。 五是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各学校积极通过安全教育课、开学安全第一课、“1530”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安全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全方位、多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有效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校园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今后,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社会、家庭、孩子负责的使命感把工作做细做实,为孩子们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使其健康幸福的成长。 联系电话:0539-3880025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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