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jj1/2024-0000126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推进我县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
王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托育服务是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国家到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我县积极推进,保障托育服务有序提供。目前全县备案托育机构9家,全部开展托育服务,32家幼儿园拓展了托育服务,有效解决上班群体生育家庭的照护需求难题。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县卫健局立足主管部门职责,持续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策支持,明确支持措施。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沂政办发〔2021〕7号),确定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主要任务,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有力推动了托育服务供给。结合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定我县实施方案,从县级层面上进一步明确托育服务推进措施、收托补助、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 二、做实常态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拟定《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部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托育服务准入条件,备案流程、验收标准、示范机构评定及监督管理等相关细化措施。形成各业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管理服务,各乡镇、街道统筹落实辖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局面。二是依托县妇保院成立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规范照护业务培训指导。三是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工作,争取到2025年创建市级示范机构1-3所,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落实宣教引导,提升群众送托积极性。一是结合妇幼服务工作开展,利用孕妇学校、妈咪课堂、孕产妇及新生儿访视、托育服务宣传月等契机向群众普及托育服务知识,让老百姓更好的知晓托育服务;二是打造托育服务规范化试点机构,让群众看到托育服务,放心托育服务,提升幼儿入托率。 当前全县托育服务还处于逐步规范阶段,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是我们工作不断提升的动力源泉,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51779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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