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4-0000090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优化改造的提案的答复 |
郝鲁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道路基础设施进行优化改造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多年来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准确、中肯,道路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关系着城市发展的整体形象,并且与群众的出行息息相关。现对您提出的两条建议做出回复: 建议一,在沂南一中、二中等五所学校门口设置过街天桥 1.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道技术规范》,人行天桥的设置条件:一是车流量很大,车头间距不能满足过街行人安全穿行需要,或车辆严重危及过街行人安全的路段;二是过街行人密集,影响车辆交通,造成交通严重阻塞处;三是城市快速路的主要交叉路口、主干路上的主要交叉口或横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大于5000人次/h,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h时。目前来看,这五所学校门口小时人流量均不足5000人次。 2当前这五所学校四所是寄读,一所走读,家长接送大部分是小汽车、电动车,无法上人行天桥,步行接送占比很低并且多为老人,老人和小孩都不愿爬天桥,设置了天桥可能导致天桥闲置; 3.设置天桥会占用人行横道,阻碍人流向门口两侧分流,可能加剧上下学期间的拥堵状况; 4.交通拥挤时段只是在中学开学、放假和小学接送时段,时间较短,拥堵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停放缺乏秩序,车主不遵守单向通行要求,人车混行等,为学校门口设置天桥应同步考虑周边小区通行要求。 对于在此人流密集路段修建人行过街天桥具体建议,我单位将全力配合好交警等部门,根据交警等部门调研、论证结果以及《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做好修建过街天桥的相关前期论证工作后积极向县政府汇报。 建议二,您提出的城区部分重要路口进行改造升级,其中正阳路与振兴路交汇路口已设计完毕,受限于财政资金影响一直未实施,我单位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其余路口我单位也将优化通行方案并向县政府汇报请您耐心等待。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继续做好城区拥堵路段的提升改造工作,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提升群众的生活幸福感。 联系电话:0539-5251029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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