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ynxylbzj/2024-0000075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完善职工医保统筹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刘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职工医保统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开通处方流转功能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

2024年1月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在我县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待遇大幅提高;为便于参保群众购药报销,又将定点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目前,全县门诊统筹药店可通过三条途径实现处方流转:一是直接通过院方小程序问诊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实现处方流转。二是通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界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医疗机构便民门诊实现处方流转。三是通过已经实现国家电子处方平台对接的其它一、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35家)进行处方流转。截至目前全县8家二级、27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完成省局数字证书审批,上述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电子处方中心接入、测试验收工作后,即可开展线上电子处方流转。该工作预计两个月内可完成。届时全县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功能。

二、关于“非处方药无需处方流转直接购药报销”的建议

参保人到定点药店自费购药或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结算药品费用时,无须进行处方流转,按药店购药规定自行结算即可;但,参保人利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途径,结算药品费用时,须执行全省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规定,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均需经定点医疗机构处方流转成功后,方可进行医保结算。处方流转的目的在于:一是规范门诊统筹报销行为;二是便于医药机构和医保部门进行账务核对和基金拨付;三是全流程监管的需要。经请示上级,目前没有相关服务内容的调整计划。

三、关于“公布药品目录”的建议

根据需要,国家每年都会发布新版的药品目录,截至目前,已下发执行5批次;县医保局也会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将新版目录转发各定点医药机构按时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于2023年12月发布,该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此次药品目录较上年度目录新增126种药品、调出1种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088种。关于目录详情内容,参保群众可以自行到国家、省、市医保局官方网站自主查询,也可使用手机微信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功能进行自助查询。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联系电话:0539-3226819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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