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ylbzj/2024-0000076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积极性增强医保基金运行可持续性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刘志峰委员: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积极性增强医保基金运行可持续性的建议》收悉,我局就您提出的提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确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及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方面 (一)对于合理确定居民个人筹资标准问题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都是由国家医保局确定。省、市、县医保局结合当地实际,积极落实国家医保局的政策,确保居民医保筹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方面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 (三)居民医保筹资动态约束机制方面 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我省医保局正在制定相应具体的居民医保参保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方案,此举将能大大提高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积极性,确保居民能够连续参保,按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医保政策宣传方面 1、拓展新媒体宣传。在集中缴费期利用横幅、宣传单、村居喇叭、村居公告栏等多种宣传的基础上,又加强了公众号、融媒体等新媒体宣传基本医保政策的力度。制作了基本医保政策问答、群众办事指南、正反两方面的视频等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 2、加大面对面宣传场次。在全县范围内,县、乡两级通过“医保干部下基层”、“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村居社区等开展相关活动,通过面对面的政策解读,让市民对医保政策更熟悉。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宣传,医保政策深入民心,全县居民更直接的掌握了基本医保政策,感受到医保服务的便捷、提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三、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方面 我县成立了由县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等10个部门组成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部门(单位)以规范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为重点,以协同管理、高效联动为手段,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药机构和个人,曝光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进一步守好医保基金安全底线。通过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管理责任,大力推行实名就医制度,严格进行医保结算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医现象发生。 通过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单位的多次联合专项检查,有效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提升了全市居民医保的参保积极性。 联系电话:0539-3225318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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