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sj1/2025-0000065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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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洪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新就业形态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和市人社局等9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73号)文件,我局制定了《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护新兴业态领域从业者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聚焦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二)加强用工指导服务。扎实开展“助企护航”活动,选取300余家企业,组织召开行政指导会,指导平台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加强对平台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的指导,明确用人单位保障劳动权益的主体责任,规范新就业群体用工管理。 (三)强化联合监督检查。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涉及网约车、快递物流、餐饮外卖、即时配送、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及合作用工企业,以治理克扣或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问题为重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我局聚焦新就业形态人群职业风险难题,深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通过政策宣传、优化服务、强化落实等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2025年以来,为12家参保单位的566名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办理试点参保,全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8.2万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调度试点工作进展。通过设置政策咨询台、企业宣讲等方式,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人次。优化工伤保险经办流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高效办理。推进工伤保险就医联网结算,今年以来联网报销17人次。强化社保卡应用,实现省内医疗机构持卡挂号、就诊、结算等全流程服务。今年1-4月累计减免工伤保险费251.75万元;落实省级统筹政策,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环节;巩固特殊群体参保政策,新开工项目16个,实现100%参保。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有关工作,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维护新业态领域从业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指导新就业形态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明确和强化新就业形态企业方面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强度和全兼职状况,以及个人意愿等,督促新就业形态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注重培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荣誉感,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察、仲裁案件处置力度。切实采取措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依法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案件,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案件。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摸排辖区灵活就业用工企业数量及从业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对投诉频发的企业平台,及时约谈,督促整改。 (三)畅通劳动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诉求反映渠道,落实“窗口、电话、网络、二维码”四位一体诉求受理,严格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及时受理处置职工欠薪诉求。做好市县两级集中公开接访,集中受理处置非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加大对“欠薪码上办”线索反映平台宣传应用,发挥乡镇街道欠薪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作用。通过“监察、仲裁、12345热线、信访”一体化处理模式,打造一站式受理办件窗口,加快办理速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9-3222481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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