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jj1/2025-0000131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0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提高生育率,让社会老龄化平稳过渡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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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生育率,让社会老龄化平稳过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的发展关乎国家发展大计,近几年从国家到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提振生育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针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生育率,让社会老龄化平稳过渡的建议》,卫健局立足主管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振群众生育意愿,保障社会老龄化的平稳过渡。 一、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明确支持措施。2024年11月份,中共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印发《沂南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沂发〔2024〕10号),方案从依法依规实施全面三孩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水平、发展托育服务、降低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友好生育环境、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等18个方面明确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保障措施。 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实施县妇保院改扩建工程,提升妇幼服务就医体验。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妇幼服务质量。近两年我县创建省级妇幼健康特色专科2个,市级妇幼健康特色专科5个。建立了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两家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施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救治成功率。2024年我县实现孕产妇0死亡,新生儿死亡率持续降低。 三、完善生育假期保障,降低生育成本。《沂南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90%,降低了住院分娩成本。 四、推进托育服务供给,降低育儿压力。2021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沂政办发〔2021〕7号),确定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方向,有力推动了托育服务供给。目前全县有可提供托育服务机构56家,有效解决上班群体生育家庭的照护需求难题。积极开展示范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功创建2024年度市级规范化托育机构1家。 提振群众生育意愿,提高生育率,平稳过渡社会老龄化,离不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是我们工作不断提升的动力源泉,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51779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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