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wjj1/2025-0000142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5-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关于对加快发展托育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左安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托育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托育服务是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从国家到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我县积极推进,保障托育服务有序提供。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托育服务的提案》,卫健局立足主管部门职责,持续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明确支持措施。2021年,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意见》(沂政办发〔2021〕7号),确定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方向,明确部门职责任务,规范托育机构备案和管理。2024年11月,中共沂南县委沂南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沂南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沂发〔2024〕10号),提出了扩大托育服务供给相关举措,明确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县财政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保育费给予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对三孩保育费每人每月补助400元。2025年5月27日,临沂市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租赁国有企业社区闲置用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国有企业、社区利用闲置用房为托育机构提供场地的相关优惠政策。政策的出台,有力推动了托育服务供给。目前,全县有56家机构可提供托育服务,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4.42个,有效解决上班群体生育家庭的照护需求难题。

二、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临沂市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试行)》相关规定,实施托育机构网上备案,目前我县完成托育机构网上备案9家。制定《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托育服务准入条件,备案流程、验收标准、示范机构评定及监督管理等相关细化措施。形成各业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管理服务,各乡镇、街道统筹落实辖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局面。依托县妇保院建立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规范照护业务指导。开展规范化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成功创建2024年度市级规范化托育机构1所,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认可度。一是结合妇幼服务工作开展,利用孕妇学校、妈咪课堂、孕产妇及新生儿访视、托育服务宣传月等契机向群众普及托育服务知识,让老百姓更好地知晓托育服务;二是打造托育服务规范化试点机构,让群众看到托育服务,放心托育服务,提升幼儿入托率。

目前,全县托育服务还处于需逐步规范的阶段,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是我们工作不断提升的动力源泉,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51779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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