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jj1/20260629-00002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强医学科普规范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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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学科普规范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专项整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为规范卫健系统从业人员医疗健康网络科普行为,肃清网络医疗信息传播乱象、净化行业传播环境,市级层面统筹部署医疗健康网络科普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从业人员医疗健康网络科普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我县严格对标市卫健委工作部署及方案要求,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自媒体”账号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备案管理台账,并组织全体从业人员签订《医疗健康网络科普行为承诺书》,筑牢行业行为底线。 二、严守科普行为红线,筑牢内容质量底线。2025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明确划定科普工作负面禁令,“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虚假错误内容”“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等,以负面清单刚性约束规范医务人员科普创作与发布行为,从源头把控医学科普内容科学性、真实性。 三、强化平台联动监管,健全闭环管控体系。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存在不按要求或虚假标注信息来源、无资质认证且持续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违规发布广告、不遵守医疗科普行为规范等问题的账号,平台要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防范虚假医疗科普信息误导公众。 四、创新科普载体,打造本土特色品牌。立足群众科普需求创新内容传播形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联动县融媒体中心深度合作,分别打造《百科普说》《国潮养生》两大医学科普特色栏目,兼顾科普专业性与传播趣味性,提升本土医学科普传播实效。 联系电话:0539-3619316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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