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jj1/20260715-00005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强献血的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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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献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多次献血者可延长至60岁。 中心血库等设立由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目前暂无我县设置规划。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持续优化无偿献血者“三免”奖励政策的通知》等政策通知,我县正积极落实“三免”政策,卫健局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实现对全省奖励对象免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等政策的实施。同时我局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献血、采血、供血与用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每年组织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血液安全管理。下一步,县卫健局将认真采纳提案建议,继续做好有关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册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的好处以及对献血者的奖励鼓励政策,消除公众对献血的误解和担忧,让广大群体都充分了解献血知识,积极报道献血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传播正能量。 二是完善献血设施。积极协调联系临沂市中心血站,确保每周三、五、七固定在沂南县东方超市由市血站派来献血车方便广大群体志愿献血;同时,探讨在人群聚集地选择合适的地方建立固定的献血屋,方便广大群体日常献血。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向县政府提出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支持献血事业的发展,对献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公众的献血热情,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献血事业。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51826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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