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nyj/20260724-00013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小农水”设施效能发挥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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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荣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小农水”设施效能发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16.7万亩(累计建成81.15万亩),建设机井729眼、埋设输水管道931.72千米、整修田间道路135.16公里,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促进了我县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向好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以及“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原则,做好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一是严格管护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沂南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指导县乡开展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二是持续做好问题排查整改。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各级管护责任。县领导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把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作为必须强调的内容,作为底线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靠上,组织精干力量把管护工作抓深、抓实、抓准,彻底查清问题落实整改。我县对2019年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逐项目、逐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2023-2025年县乡共排查问题574处,目前已整改完成;2026年排查问题476处,目前已整改385处。三是规范资金使用。与县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使用的通知》,规范管护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每年落实的管护资金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共落实市县管护资金530万元。四是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为加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规范管护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提高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并出台《沂南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使用的通知》《完善“十项流程”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管用”实施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日常管护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管护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管护效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县对乡镇年度考核。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和县级管护资金,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续管护,创新管护模式,鼓励推行“管护+保险”一体化模式,把农田工程设施保险纳入常态化管护体系,以市场化金融手段破解灾毁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三是持续做好高标准农田问题整改工作。督促乡镇加大管护力度,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春灌和秋收后的巡查,建立管护问题检查台账,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能够持久运行。 四是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管护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管护人员设备日常管理、维修和养护,发现问题如何上报等,提高管护人员工作能力和效率,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持续保障高标准农田发挥效能。 联系电话:3276176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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