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nyj/20260806-00018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盘活农村闲置院落改造厂房,支持返乡创业赋能农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蒋佰慧、武光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院落改造厂房,支持返乡创业赋能农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立足我县实际,聚焦闲置资源利用与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现结合我局在盘活闲置农房方面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坚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坚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规划先行,注重绿色发展,发挥首创精神,不搞“一刀切”,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一是摸清资源底数,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闲置农房摸底排查,建立了闲置农房台账。二是发挥镇村首创精神,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引导社会资本、返乡人员参与改造利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乡村文旅等项目。马牧池乡常山庄村“盘活+文旅+社会资本”模式,促进村集体和老百姓增收,改变了村容村貌,方便了群众的衣食住行。三是坚持“谁盘活、谁管理”原则,加强盘活后监管,确保其在符合行业规定的情况下健康运行。

二、建议回应

你们提出的“改造闲置院落为厂房,支持返乡创业赋能农产品深加工及仓储”的建议,我局从以下几方面推动落实:

(一)精准谋划。指导乡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符合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挑选储备可以改造用于农产品加工、仓储等乡村产业项目的闲置农房,纳入乡村产业布局规划,优先开展盘活利用。

(二)政策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力争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仓储保鲜等项目,在用地审批、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搭建平台。指导乡镇定期组织返乡创业人员、社会资本与村庄对接,推动供需匹配,促进项目落地。

三、工作计划

(一)深化摸排评估。进一步细化闲置农房信息,结合区位、建筑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开展适宜性评估,提高盘活利用的有效性。

(二)统筹盘活政策。统筹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商务等行业政策,形成政策合力,促进盘活项目从快落实生效。

(三)做好风险防控。守牢耕地保护、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盘活底线,规范盘活利用行为,确保盘活项目合法合规、可持续发展。

感谢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局提出宝贵建议,共同推动我县乡村全面振兴。

联系电话:3222046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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