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yj1/20260629-00011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强我县汽车租赁业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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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汽车租赁业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收到提案书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全县小微型汽车租赁企业进行了核查,加强备案管理,并视情节轻重及时依法依规采取了相关措施。以点带面,进一步梳理摸排全县小微型汽车租赁经营业户底数。对不具备备案要求的及时抄告给市场监督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给予处理,严防小微型汽车租赁处于试管状态,联合多部门进行行业清源和整治。 二、加强行业监管,保障规范运行。以此提案为警戒,加强对小型汽车租赁企业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接行政审批局,从源头上杜绝小微型汽车租赁企业等违规行为。同时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及驾驶证、合同问题及时抄告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业务指导,助力行业发展。坚决贯彻执行部、省相关文件,严格落实备案制度,督促汽车租赁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租赁合同管理,明确经营者和承租人权利和义务。严格贯彻《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等相关规定,加强行业管理,指导汽车租赁企业落实身份查验制度。 四、开展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租赁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汽车租赁企业规范经营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畅通投诉举报方式与渠道,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后续我局将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小微型汽车租赁市场监管,将会同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共同维护好我县小微型汽车租赁经营,保证我县小微型汽车租赁市场合规运营。 诚挚感谢您对沂南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21215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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