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jj/20260703-00007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0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快棚改安置回迁,助推城建内涵式高品质发展的提案的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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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孝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改安置回迁,助推城建内涵式高品质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沂南县自2016年开始,抢抓国家棚改政策历史机遇,把棚改作为城建突破的“牛鼻子”。通过创新探索实践,形成了指挥部、保障组、国有公司、拆违办“四位一体”立体化保障,指挥部、镇街、村级组织“三位一体”扁平化推进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沂南特色的“县委、县政府统一决策、指挥部统筹推进、国有公司市场化运作、村居群众共同参与”棚改路径,群众参与率达100%、满意度98%以上,取得了城中村大片区拆迁改造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历史性突破。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约116.78亿元,完成14个城中村和5个国有土地片区改造,棚改总面积9348.4亩,搬迁群众1.01万户,拆除院落1.32万个,拆除建筑物面积549.7万平方米。新建安置区15处,安置房1.23万套,总建筑面积约251.6万平方米。 (二)存量回迁安置项目情况 南寨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汶河路和银杏路交汇处东南侧,建设单位为沂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设住宅1044套,含17栋住宅楼、1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共安置855户。2022年2月开工,目前17栋住宅楼主体已全部完成,装饰工程完成85%,安装工程完成58%,室外景观配套工程完成约80%。预计9月底交付14栋楼,10月底交付3栋楼。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建议。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聚焦重点环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监督交底、开工检查、关键节点验收、分部及竣工验收等全流程监督,重点加强钢筋、防水材料、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保温层、门窗气密性的监督检测,真正把安置房建成群众的满意房、放心房。二是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需要专营单位建设的加强沟通,确保不影响交付使用。三是加快收尾交付,对即将竣工的项目,按照验收标准提前梳理完善,全力实现“建成即验收”,确保建成一处、验收一处、交付一处,坚决杜绝项目完工后长期搁置。 (二)强化协同联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完善统筹推进机制,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在手续办理方面协同发力,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项目破解相关手续中的堵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衔接、有序推进。二是督促建设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手续、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管控。督促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方案,科学调配人力、物力与机械设备,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施工效率。三是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定期调度、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下发提示函,对工作走过场、消极应付、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进行约谈批评。 (三)强化资金筹措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定期对接财政、行政审批、金融监管、县城发等部门,及时分析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的政策支持,用足用好专项债、白名单、城市更新贷等筹资渠道,全力保障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县城市发展集团充分发挥国企担当和资金优势,全力推动项目早建成、早交付。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对各类渠道筹集的资金,特别是政策性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要严格按照回迁安置协议及时据实拨付资金,确保资金精准用于项目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更多指导帮助。 联系电话:0539-5251032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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