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9179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26号提案关于“改善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
卢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模式,促进我县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整体工作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有效缓解了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县直医院看病拥挤的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一、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增强事业发展后劲。大力实施“名医战略”,每个乡镇卫生院都培育自己的1-2名名医和3-4名特色乡村医生,进行广泛宣传推介;广泛招聘退休的学科专家及周边有影响的医生,发展特色专科;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乡镇卫生院定期派人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培养技术骨干,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扎实开展副高下基层服务,规定县直医疗单位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大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 二、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卫计系统的新进人员全部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每年的人员招聘,都是在在广泛征求医疗单位用人要求的前提下,形成报告,然后向人社局汇报卫计系统的用人需求,由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考试录用。2017年,我县统一组织26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为期1年的全科医生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培训,2017年培训人次约2000余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素质。 三、配齐配强医疗设备,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率。医疗设备配备方面:自200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备工作,先后通过争取上级1127工程、360工程等援助项目,为卫生院配备了一批医疗设备。2009年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县多渠道筹资,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备更替水平。截至目前全县24处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等基础检查设备;放射诊断设备方面,界湖、苏村、大庄、湖头、辛集、铜井六处卫生院已配备DR诊断仪,其他15处卫生院均配备CR诊断设备。目前里庄、高湖、石门三处未配备放射诊断设备的卫生院已经纳入配备计划管理,近期有望得到解决;超声诊断设备方面,界湖、大庄、苏村、铜井、辛集于近两年分别对彩超诊断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除高里卫生院外,其余18处卫生院均配备了彩超诊断设备,近期高里卫生院彩超也将列入采购计划。今后,我县将根据卫生院实际,逐步对卫生院医疗设备进行升级换代,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提高医疗设备使用率:自2016年以来,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医改的要求,以开展创建规范化卫生院建设为契机,不断推动合理降低药占比管理,提高医疗设备利用率和检查阳性率。截止2017年底,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占比为33.1%,比2015年下降了五个百分点,医疗设备利用率不断提高。 四、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009-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逐年增加,由人均由15元提高到45元,县财政每年都及时调整资金配套金额,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直接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全面落实基本药物补偿资金。县财政按照乡镇卫生院经常性收支差额,确定基本药物补助1260万元;按照核定的乡村医生数量,每年按照人均1920元的标准,核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55.52万元;按照3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支差额,予以10%的补助,核实补助资金654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共计2069.52万元,均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三是全面落实乡镇卫生院运行经费补助。根据全县农业人口每人4元标准核定补助经费324万元,用于卫生院日常运行。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3251876 2018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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