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syjj/2019-0000037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65号提案关于“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确保百姓生命安全”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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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润宝委员: 您的《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确保百姓生命安全》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您的提案,我局十分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认真研究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完成,面对新的食品安全要求和监管责任,我局根据食品监管环节需求分别成立抽检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网监科等科室,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门槛,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等专项整治,严格审核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将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处于完全监控之下。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对达不到生产条件和卫生标准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强化日常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大力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学校食堂示范创建活动。推行痕迹化监管,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建立健全企业台账和质量动态监管档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管理,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质量可控”,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 四、加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面粉及面制品、肉及肉制品、桶装饮用水等重点品种,对食品集中加工区域、大型聚集场所、学校食堂和农村等重点区域,对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三小”场所等重点单位进行专项整治。今年先后开展了“三小”场所规范专项整治、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学校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等活动。 五、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增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每年都会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法律知识宣传、案例解读、考试培训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实施监管全覆盖,对于检查中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各级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或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今年,我局已对国家和省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2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 六、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大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加大曝光力度,推行“全程留痕、随时查控”的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失信惩戒机制。加大通过宣传和曝光力度,全面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3255180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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