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jj/2019-0000039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58号提案关于“严厉打击关于针对老年人的各类保健品推销欺诈行为”的答复 |
辛冲月委员: 您在2019年3月10日沂南县政协158号提案中,提出“严厉打击关于针对老年人的各类保健品推销欺诈行为”的提案。根据我单位职责,答复如下: 一、业户持证问题已基本解决,经多年的工作部署和近几年的全县创城工作,我县业户持证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二、加大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的,我县食品监管部门在每一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都会到我县各大商超、人流密集的街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其中就包含向消费者宣传到拥有合法资质的业户消费的重要性和可靠性。特别是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省、市局根据上级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等活动,全面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专项检查,对经营业户严格规范提升 我单位前期已经开展了酒类市场、消费者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健品市场专项整治,对我县的所有食品、药品经营业户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经营业户中普遍存在索证索票不全的问题,部分单位也存在售卖劣质、变质食品,我单位已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业户责令改正、警告、没收产品等行政处罚。今年初,我单位和两个厂家打假人员联合行动,已查处一批制假售假行为。下一步我单位会加大整治范围和力度,重点整治经营业户索证索票,按规定贮存食品等问题。 四、畅通举报途径 前期的和厂家打假人员联合行动,对市场规范提升取得明显的效果。根据前期经验,欢迎广大消费者、行业协会、生产厂家对市场上存在的经营不规范,制假售假问题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举报。另外,对监管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欢迎向我单位和有关部门举报。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出台,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我们会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总体要求根据上级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使我县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联系电话:3255181 2019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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