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jj/2019-0000041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83号提案“关于延长供暖时间或降低取暖收费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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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供暖时间或降低取暖收费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多年来对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准确、中肯、细致,切实关系到群众生活。 我县供热的收费标准及供暖时间,是2015年起实行集中供暖时,县政府召集财政局、物价局、住建局、规划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到周边县区调研和考察,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标准(沂政办发【2015】23号、沂政办发【2015】57号、沂政办发【2017】54号文件),该标准在我市属于中间层次,比较切合我县实际,同时每年供暖季我局会安排阳都热力公司尽量提前供和延迟停,供暖时间均超过115天,如遇特殊天气也能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城区居民供暖需求。 感谢您对民生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一定和热力公司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恳请您继续给予支持和关心。 联系电话:5251027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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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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