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2019-0000016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07-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98号提案“关于老旧小区外设电梯安装的建议”的答复 |
戴录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外设电梯安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加装电梯现实情况 我县老旧小区大多是2000年前建成小区,建造的住宅楼多为5+2模式,大多数没有安装电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这些小区的居民加装电梯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实施过程会涉及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建筑结构、消防安全、建筑施工质量、电梯安装质量、房屋产权、后续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也会涉及本单元及紧邻单元全体业主的同意、利益受损业主补偿、资金投入分摊、施工过程居住是否安全、物业管理维护等诸多问题,因此出台关于加装电梯的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需多部门联合调研。 二、加装外设电梯工作计划 借鉴外地优秀成果经验,分析济南、青岛等地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成功案例,同时研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拟定初稿,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对城区内有意愿、有条件加装电梯的单元楼进行摸排统计。根据调查结果开始制定加装电梯施工、运行维护保养及费用分摊方案,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联合审查,将审查后的方案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施工单位进场开始实施电梯加装工作。 完善方案、逐步推广。可以“先易后难,逐步推开”,即先行改造一些比较容易实施的多层老旧住宅小区,条件较为成熟的,居民意见较为统一的先加装电梯,在有条件加装电梯的小区进行推广,过程中坚持业主自愿,政府部门只能是引导、支持,不能强制。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39-3615195 2019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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