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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j2/2019-0000017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第9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建议”的答复

王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区老旧住宅小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前期建设总体规划滞后,受制于特定历史原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大多住宅小区没有了依托单位,没有收取房屋维修资金,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得不到及时维护修缮,基础设施严重受损,楼栋破旧,屋面漏水,违章私自搭建多、环境脏乱差,已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进一步加快沂南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促进我县人居环境改善,建立健全后期物业管理机制,打造整洁、舒心、有序的生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将对县城区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整治。

(一)2016年至2019年沂南县共对7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围绕“外墙粉刷、雨污分流、门窗、管网、停车位、道路、绿化亮化、供暖、安防”多个方面进行开展实施。

(二)资金筹措主要来源为:省、市、县财政与专业经营单位配套资金等,改造资金有稳定的保障。

(三)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小区维护管理, 我县成立了专门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长效机制,改造整治与长效管理相衔接,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加强监管,做好统筹规划。对已改造完成的项目,要将工作重点转向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充分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对物业管理认识程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化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管理模式。

此外还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做法,尽快建立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保障新机制。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615195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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